英國麥當勞與台灣MeToo風暴-有毒的性騷擾職場      

文宣處

前言

  美國女演員米蘭諾(Alyssa Milano)指控她遭好萊塢製片人韋恩斯坦(Harvey Weinstein)性騷擾與性侵,並邀請受害女性揭露遭受性騷擾經驗,MeToo這場運動的效應正式引爆,許多人紛紛發文分享自己遭受特定人士侵害的心路歷程。該運動雖然始於美國,卻有全球性的影響。全球速食龍頭麥當勞集團,過去幾年中在美國爆出職場性騷擾問題,嚴重衝擊企業形象;如今又爆出在英國的多家分店長期漠視嚴重的性騷擾、職場霸凌等問題,指控已超過100多項以上。最近,台灣也因為影劇圈的帶動,展開各行業的MeToo運動。受害者們終於不畏權勢,公開過往遭受性騷擾的經驗,給予彼此發聲的膽量。關於MeToo運動,台灣政府為人民做了什麼?又如何在立法上對受害者提供具體的協助呢?

◎英國麥當勞MeToo事件

  對英國麥當勞的指控,最早源自BBC 2023年7月18日的調查報導。從今年的2月到5月,BBC經歷約5個多月的調查、訪談當事人,超過100名現任、前任的麥當勞員工提出指控。在BBC掌握的133件指控中,有78起性騷擾、31件性侵、18件涉及種族主義、6件則是恐同歧視行為。

  謝爾比是眾多受害案例之一,BBC揭露的其他性騷擾與性侵指控,還包括一間位於普利茅斯(Plymouth)的分店,17歲的員工被店內的高級經理掐住臀部,還有值班經理傳送色情圖片騷擾。柴郡(Cheshire)分店一名17歲的現任員工,被店裡的年長同事言語性騷。同樣位於柴郡的分店,有店經理會迫使新進女員工發生性關係;英國威爾斯的分店中,甚至有店內高管與男性職員,把新進女員工當作金錢賭注遊戲,打賭誰先與新職員上床。女員工被當獵物,要求穿緊身制服。一位現年20歲的女員工艾蜜莉(Emily)向BBC表示,「大家都普遍認為,你進麥當勞工作,就是會遇到這種性騷擾。」北愛爾蘭一家分店也爆發了員工間集體感染性病的狀況,顯示出這家分店的員工存在不正常的關係。

  多名受害者出面指控英國麥當勞職場問題,受害者之中也有未成年的16歲員工。在這些指控中除了行為本身的惡質,其共通的問題更是公司內部的消極處理。英國麥當勞的管理層對於這些問題消極對待,放任加害者繼續影響職場環境。甚至連管理層本身,也是性騷擾與霸凌結構的加害人之一。公司內部的消極處理,面對當事人申訴的處理不當,僅僅把被申訴員工調職到另一間分店,並沒有進行任何調查程序與懲處。有員工控訴,自己遭遇性騷擾,結果卻是繼續被迫與當事人在同一個職場空間裡繼續共事,完全沒有盡到保護當事人、隔離調查的義務。有的員工指出當向公司舉報後,只被要求忍耐;有的雖然介入處理,但只是把被申訴人調職到另一間分店,完全沒有進行任何調查程序與懲處。一直要等到員工家屬跟麥當勞總部投訴並聯絡警察之後,案件才會被重視並火速處理,最終解雇了加害人。英國麥當勞主管階層的放任,構成了這個有毒的工作環境原因之一。

  諷刺的是,麥當勞先前才與英國平等人權委員會(EHRC)簽署協議,承諾將會保護旗下員工免受性騷擾及職場霸凌,這份協議依然還有法律約束力。在與EHRC簽訂的協議中,麥當勞還必須在公司內部執行員工訓練,防範職場霸凌與性騷擾。麥當勞英國和愛爾蘭首席執行官馬克羅(Alistair Macrow)就表示,「這裡絕對不是騷擾、虐待或歧視的地方。英國麥當勞17.7萬名員工中的每一位都應該在安全、尊重和包容的工作場所工作在某些情況下,我們顯然存在不足,對此我們深表歉意。」麥當勞集團過去屢因薪資勞權問題而衝擊形象,2019年時對此高調地祭出開除手段、對外表示將加強一系列職場倫理訓練與性平課程,以維持集團良好商譽。尤其在MeToo浪潮席捲全美之後,許多大型跨國品牌對此類事件也格外敏感,尤其涉及到職務、上下級應對關係的「權力位階」。從BBC揭露的案例來看,很顯然麥當勞承諾的保護並未落實。

◎2023臺灣的MeToo事件

  臺灣MeToo運動,源起於2023年發生於臺灣一連串揭露性騷擾事件的情況。最早是由民主進步黨前黨工陳汘瑈、陳汶軒等人指控曾經遭遇到職場性騷擾,但並未得到主管妥善協助處理,甚至遭到隱匿案情、職場霸凌。相關的性騷擾案件引發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民主進步黨主席賴清德等人致歉,數位涉案者辭去現職,並且開始檢討民主進步黨內部的性別平等機制。其後在臺灣形成MeToo效應,相繼爆出過去曾經遭到性騷擾的指控,案件除了涉及政治黨派外,也擴及至媒體、學校、藝文等場域。

  對許多人來說,這場運動引發了關於女性在世界各地社會中以及工作場所所受待遇的一場更廣泛的辯論,並鼓勵女性站出來公開揭露談論自己所遭遇的性騷擾經歷。

◎面對MeToo,臺灣準備好了嗎?

臺灣修法工程-性平三法修法

  影集「人選之人—造浪者」引發台灣MeToo浪潮並加速政府修法腳步。2023年6月,行政院院長陳建仁下令檢討關於性別平等事件法規,並建立申訴機制。院長強調,政府應責無旁貸、盡力完善防治性騷擾的體制,務使「性騷擾零容忍」的核心價值內化於每位人民心中,引領所有的社會大眾,積極落實性騷擾防治工作,體現臺灣重視性別人權之價值。性騷擾事件侵犯人格尊嚴,需要嚴肅對待,受害者不應該被迫在職場工作與個人權益之間做選擇。陳建仁隨後更表示在立法院下個會期一開議就將《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和《性騷擾防治法》(合稱「性平三法」)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行政院官員指出,性平三法修法已持續進行,未來對雇主為加害人將加重處罰,且為保護被害人,減少陳述過程的傷害,同一事件也將統一處理。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達成決議,7月將召開第2次臨時會處理「性平三法」等相關修法。

  立法院於7月底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條文。

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

1.增訂權勢性騷擾類型:明確定義一般權勢性騷擾(如主管)及特別權勢性騷擾(如雇主或機關首長),且加重相關處罰。
2.明確規範性騷擾管轄權:校園事件優先適用性平法,再來是工作職場的性工法,其餘歸在社會型性騷法處理,避免出現一個性騷擾事件卻有三法適用的爭議。
3.擴大適用範圍:雇主為行為人時由主管機關裁處,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納入適用性平法。
4.分層級處罰行為人:新增民事懲罰性賠償,對利用權勢者、雇主加重最高5倍;新增雇主為行為人行政罰1-100萬、調高一般性騷行為人罰鍰最高20萬元、權勢性騷最高科處罰鍰60萬元;刑事部分則新增利用權勢犯性騷擾罪者加重其刑1/2。
5.強化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性騷擾行爲人是最高負責人,以及受害人不服雇主調查結果時,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再由其調查、裁處。另雇主接獲申訴及調查結果均需通報主管機關,強化外部適法性監督。

■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

1.保護扶助入法:編列預算,增加被害人保護扶助措施,同時完善保密規定,不得報導或公開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周延被害人保護。
2.延長性騷擾申訴時效,增訂離職後、具權勢關係及未成年者申訴的特別時效:一般性騷申訴時效為知悉事件起2年,自事件發生起5年;權勢性騷申訴時效為知悉事件起3年,自事件發生起7年;性騷若於未成年時發生,申訴時效為成年後3年,而如果是雇主性騷,被害人得於離職後1後,自事件發生起10年內申訴。

■建立「可信賴」專業的性騷擾防治制度

1.增訂情節重大的最高負責人、主管停職,或調整職務的暫時措施:確保事件調查過程獨立公正,不受行為人權勢影響,讓被害人能夠勇於申訴。
2.性平會調查成員具性平意識與專業:建置人才資料庫,培訓及遴選具性平意識的成員。
3.引進民間團體資源:授權民間專業人士或團體提供協助調查。

◎性暴力犯罪防制四法包裹修正 

建構數位/網路性暴力聯防保護網

   網路的普及與科技進步帶來更便利的生活,卻也衍生許多新型態的不法行為,使得性別暴力不再侷限於言語和身體的侵害,如我國某網紅以電腦合成深度偽造(DeepFake)「換臉」的方式,製作不實性影像,對外散布、營利;另如韓國的N號房事件,行為人利用網路通訊軟體(聊天室),散布對女性以性勒索方式得來的性私密影像,進而衍生出的重大性剝削案件等,對人民之隱私安全與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危害。

惟過去針對此類數位/網路新興犯罪、私密影像犯行,修法前至多只能依《中華民國刑法》的妨害秘密、散布猥褻物品、妨害自由罪論處,保護力道與適切性均有所不足,更有行為無法依既有法律規範。為與時俱進,政府從被害人的需求出發,修法完善民眾的人格權、名譽權及性隱私權之保障,112年亦同步增修《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性暴力犯罪防制4法,透過專章保護、加重罪責、配套措施及強化保障,提供被害人相關協助、配套措施等方向進行同步研修,架構更完善的性別暴力防護網絡,期有效防制性暴力犯罪。《註:《中華民國刑法》、《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已於112年2月8日公布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與《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則於112年2月15日公布修正)

   本次修法是在行政院與司法院跨院際協調合作下,透過加重刑責、對加害人嚴懲及給予處遇等措施,防止私密影像犯罪案件發生與再犯;當事件發生後,也能快速將影像移除沒收,減少被害人二度傷害,同時儘速提供被害人相關保護及扶助。

(一) 犯罪前刑罰嚇阻
■增訂專章:在《中華民國刑法》增訂「性影像」定義及「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專章,明定「未經同意攝錄性影像」、「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未經同意散布性影像」及「製造/散布不實性影像」等4種犯罪行為樣態及刑責,彰顯保護性穩私及人格權。
■加重處罰: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於不法拍攝、製造、散布兒少性影像者均加重刑責,不讓兒童及少年受到任何形式的剝削、侵害。

(二) 犯罪後保護被害人
■建立事後移除及沒收機制: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增訂要求網路業者加強自律,修訂網路業者知有性侵害犯罪、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犯罪嫌疑情事,應先行限制瀏覽、移除犯罪有關網頁資料、主動通知警察機關及保留相關犯罪資料至少180天供司法調查之義務,以及將用以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影像等之工具或設備沒收。

■提供保護扶助措施: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中,提供法律訴訟協助、心理諮商轉介、身分保密等保護措施,並增訂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制度,以維護被害人的尊嚴、安全及訴訟權益,協助渡過難關,早日恢復正常生活。

(三) 防止加害人再犯
■加害人懲罰與處遇:針對以強暴、脅迫等暴力手法違反他人意願拍攝性影像之加害人,除了刑罰處罰之外,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亦須進行身心治療、輔導或教育、觀護特殊處遇、警察機關登記報到及查訪等監督輔導措施,提高加害人社區處遇監控的落實與強制力。

結語

   隨著MeToo運動在台灣的推進,我們可以發現台灣社會對於性騷擾議題的關注和態度正在發生變化。台灣的MeToo迄今仍停留在起步的初階,僅止於形式上的揭露,關於性別平權的價值依舊受到忽視。目前迫切要做的是普設支持系統,打造受害者低負擔的申訴及調查機制,形成社會對受害者的支持共識。更重要的是,打破權勢威逼的脈絡,建構免於騷擾的友善環境,台灣MeToo才能算是踏出一大步。每一次勇敢的揭露,每一次的支持,都是推動這場變革的重要力量,讓我們一同建立一個更安全、更公平的社會。

參考資料:

1.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2. udn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英國麥當勞MeToo風暴

3. https://rosy-arts.com/life/metoo

4.【衛福部保護司新聞稿附件】1120713-「性騷止步,行政院院會通過「性騷擾防治法」修正草案」

英國的多家麥當勞分店現今爆出長期漠視嚴重的性騷擾、職場霸凌等問題,嚴重衝擊企業形象。本圖為英國倫敦的麥當勞員工,僅示意圖、非當事人。 圖/美聯社
2018年在美國芝加哥的MeToo抗議活動現場。 圖/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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