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勞工心聲]健保稅調漲等於「人頭稅」--人民難以承受之重/劍鴻

健保稅調漲等於「人頭稅」─人民難以承受之重●劍鴻(五分會)●

       健保費的調漲,不啻於人民頭上加徵「人頭稅」,有過之,無不及。

         所謂「人頭稅」,顧名思義係指按人頭所繳之稅,乃所有成年人都付相同金額的定額稅,具有兩大特徵:(一)人人皆須繳,無從逃避;(二)不考慮貧富差距與付稅能力,徵取定額稅。

         乍看之下,人頭稅很公平,社會成員一個都逃不掉,但是西元一九八○年代風行一時的英鐵娘子佘契爾夫人就是因推行人頭稅,不孚人望,最終黯然下台。使得一世英名(佘契爾夫人執政長達十一年,為近代英國史上擔任首相一職最久者。),毀之一旦,難道「新政府」欲東施效顰乎?

        基本上,徵收人頭稅乃是右翼政府的勾當,追求形式上的平等,替富人減免稅捐,違反實質的公平正義原則。理由很簡單,於貫徹社會民主主義的西歐、北歐諸國,無收入或所得極低的「貧戶」,非但不必納稅,甚至國家尚須予以社會救助,締造「從搖籃到墳墓」之社會福利天堂,可是實施人頭稅的結果,無論貧富之別,所有成年人一概繳稅,對於窮困者言之,形成額外的負擔,而對富有者來說,稅負相對減輕,因此人頭稅無異剝削了基層社會的普羅大眾。

         何以大多數的歐、美國家憚於貿然採行人頭稅,種因於此,蓋此一稅制違背現代文明的基本原則,「劫貧濟富」莫此為甚!我國從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一日開始調漲的健保制度,一般勞工譏之為「健保稅」,原屬其來有自,惟就抽「稅」的對象,其實更是一網打盡,而於些作法上,例如公平性方面,比人頭稅更為不如,容吾人逐一列舉如下,以就教於萬家:

一、健保稅涵蓋面心比人頭稅廣─          只要身為中華民國國民,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要繳健保「稅」,而人頭稅僅侷限於成人,未成年人毋庸繳納,此因成人才有謀生能力,而負有納稅義務。

二、健保稅稅率上限人頭稅更偏惠於有錢人─          為了實踐真平等,所得稅係採累進稅率,賺得愈多稅率愈高,納稅金額沒有上限。人頭稅雖屬定額稅,惟與健保「稅」有別,富商鉅賈的工商大亨,即便富可敵國,亦不致為了看相同的病,在同等級的醫療機構,比貧無立錐之地的窮苦百姓,多花出一分錢之醫藥費。何況大財團負責人一擲千金,所繳健保「稅」有其極限,而升斗失業小民,繳不出健保「稅」,尚難逃被追繳噩運!

         當初政黨屬性定位為「中間偏右」的國民黨政府推出健保時,視之為一項「德政」,俾促成選舉的利多,不明究_堛獐s大民眾往往將之當成一種「福利」,如今政黨屬性定位為「中間偏左」的民進黨政府,卻背離了原先對勞工的承諾,於政策作為上,竟把全民健保往政治光譜的極右端推擠,完全以照顧富有者為能事,誠屬令人遺憾之至!

         假設執政黨唯有在選舉時基於選票的考量,才想到勞工及其他弱勢團體的訴求,一旦選完了,不惜將彼等的利益拋諸腦後,無異應驗了西方啟蒙主義大師的一句名言:「選民僅在選舉投票的一剎那間,具備自由人的身分,選後又頓時回復奴隸之地位。」那才是身為勞工的悲哀!

        面對健保漲價風暴,負責的政治人物有義務誠實交待清楚,並儘早改弦易轍,回歸健保制度之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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