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石油工會月刊特訊

             [反民營化專欄]刪除中油公司釋股預算,退回中油民營化計畫書,檢討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

★刪除中油公司釋股預算 浮編預算,美化財政缺口 ★退回中油公司民營化計畫書 引進政治干預,不利企業發展 ★檢討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 製造失業勞工,造成社會問題 ●黃清賢/吳 回/張樹榮/戴國榮 全程報導●

主旨:

        衡量行政院有關中國石油公司釋股預算編列與執行實際狀況,在考慮國家安全、產業發展並兼顧勞工人權之前提下,建請刪除九十二年度中國石油公司釋股預算,並將中油公司民營化計畫書退回行政院,要求行政院重新規劃;並檢討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

說明:

一、政府預算編列不實,背離經濟部對於中油公司民營化之規劃:

         行政院民營化委員會在90年12月20日,通過中油釋股計劃,採取洽國內外策略性投資人的方式,採一次釋股超過50﹪的方式以完成民營,但是「政府會在五年內仍保留中油三分之一的股權以調整市場」。

         然而,此次中油釋股預算編列,已經超過66﹪,使政府持股不足34﹪,政府釋股政策與中油公司民營化規劃顯有違背。為此,本會特別行文經濟部要求解釋,未料經濟部竟表示預算編列不一定要如期執行(經濟部,經授營字第09120242530號函),似有藐視 大院預算審查權之嫌。

二、政府為彌補財政缺口而編列釋股預算,與民營化政策目的相矛盾:

         政府揭櫫民營化政策之目的在於「1.調整政府角色、發揮市場機能。2.開放產業競爭,提升資源有效利用。」

         然而,根據91年7月1日工商時報的報導,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推動小組為了弭平9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高達1,000億元的財政缺口,因而開會研商決定以中油為主要釋股對象,以平衡預算。政府此種作法顯然與民營化政策目的矛盾。

三、政府沒有能源政策,對於中油民營化後對國內能源及石化產業之影響欠缺評估與說明:

         2000年臺灣石油化學工業產值高達1兆8965億元,其中與中油直接相關的企業(即所謂泛中油體系的石化業中/下游)產值估計超過1兆(中油本身的營業額就超過四千億),政府要將中油公司民營化,釋出68.69﹪的股票,行政部門必須告訴全國百姓:

(1)中油經政府釋股68.69﹪後,中油公司未來的經營權、經營狀況會是如何,政府如何評估?

(2)根據以上政府評估中油民營化後的情形,對國內能源產業、石化產業有何影響?政府相應的政策為何?

(3)中油民營化後是否會由外資掌控經營而非僅止於投資,進而危害國家整體安全?行政院對於以上幾個重要議題的評估,在中油民營化計畫書中隻字未提,大院委員如何審議?故建請 大院將中油民營化計畫書予以退回,待行政院確定能源政策,並補正資料後,再予審議。

四、經濟部編列 中油公司釋股預算所訂定之價格,低於中油公司資產淨值:

         依照經濟部送大院的「中油公司民營化計畫書」所顯示,中油公司淨值高達兩千七百二十四億元,換算成每股淨值約21元。而行政院僅以每股19元的價格編列中油公司預算,顯然低估中油公司股價,且未考量市場因素,太過草率。

         建請 大院為全民資產把關,刪除此筆預算,待行政院重新估計適當股價後,再行編列。

五、中油公司累積釋股預算高達45.69%,行政院應待累積釋股預算執行完成,再編列新釋股預算;有浮編預算之嫌:

       經濟部分別於八十七年編列12.69﹪(原比例為15﹪但因中油公司資本額於88年由1100億元增資成1300億元,因此比例降為12.69﹪)、八十八年18﹪、九十年15﹪,總計45.69﹪。

         經濟部於八十七年起就開始編列中油釋股預算,至今尚未進行過任何釋股,如今又在92年度編列23%的釋股預算,累計釋股預算總金額高達1700億元。縱使完全依照經濟部的規劃24.19﹪到44.69﹪由策略性投資人承接,且策略性投資人皆為海外投資人,92年度必須在國內釋出的股權也高達24﹪,總值592.8億元,對股市的衝擊政府如何面對?除非行政院浮編預算,不打算真正釋股,否則為避免對國內股市過渡衝擊,應當刪除此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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