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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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活動集錦]為所當為,爭所當爭.石油工會第八、九屆理監事會86.03-92.02年工作實錄d/張樹榮.陳永欽.曾順仕工會活動集錦

為所當為,爭所當爭

石油工會第八屆/第九屆理監事會(86.03~92.02)年工作實錄

編輯企劃/張樹榮 文字登錄/陳永欽 圖片編輯/曾順仕

與執政黨民營化因應小組架構溝通平台

        1. 91年12月27日中午十二時三十分黃理事長率常務理事會至立法院第八會議室參加民進黨團「中油民營化因應小組」主辦之有關「中油公司民營化員工權益保障協調會」,出席人員尚包括:民進黨團:李俊毅委員(主席)、許榮淑委員、王淑惠委員、林忠正委員、陳其邁委員、何金松委員。 經濟部:陳瑞隆次長。國營會:吳豐盛執行長。中油公司:潘總經理、邱副總經理。

        ▓會中達成結論如下:

      (一)未來每週召開一次會議(地點:立法院)。       (二)每次會議選定一議題討論。       (三)出席單位為經濟部、國營會、中油公司、石油工會,行政院民營化主管單位。

工會立法之先驅----工會推動石油法立法

        86年中,本會決定推動石油法立法,期建立公平的石油市場機制,以迎戰自由化、民營化的來臨。終成功的阻擋住民營化時程,並立法完成。識者譽為「工會立法之先驅」!

         1. 87年4月22日召開臨時代表大會,並於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催生石油法,刪除民營化預算」記者招待會。

         2. 成立石油法推動小組,87年2月27日召開第一次會議。

         3. 87年10月21日完成石油法說帖遊說立委,及立法院聲援活動,計動員1112人參加。

         4. 87年10月26日起石油法進入「條文實質審查階段」,石油法小組成員全程監控。

         5. 88年度石油法推動小組共計召開四次會議,使本會「石油法」版本受到相關院會的重視;終告順利完成石油法立法。

        6. 89年間為反對石油法未完成立法前,開放油品自由進口,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7. 為配合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石油管理法草案」會議,本會推派石油業法推動小組成員,參與朝野黨團協商(計達25次協商)適時提出有利未來公司營運之法條。

        8. 推派石油業法推動小組成員葉瑞安等二員,參與能源會於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召開之「石油基金獎勵探勘開發石油及天然氣申請作業要點」草案研商座談會。

        9. 公用事業管線公共化:原本規劃管線「強制代輸」制,包括油、氣、電力、電信等公用管線公共化,已箭在弦上;但91年12月19日,在經建會一項委託研究報告結論,郤決定取消管線「強制代輸」,將管線「強制代輸」,臺綜院代表發言修改為「任意代輸」,且不再成立管線管制機構,中油、臺電、中華電信等公營事業所屬管線公共化,將出現大逆轉。

[工會活動集錦]為所當為,爭所當爭.石油工會第八、九屆理監事會86.03-92.02年工作實錄d/張樹榮.陳永欽.曾順仕

[工會活動集錦]為所當為,爭所當爭.石油工會第八、九屆理監事會86.03-92.02年工作實錄d/張樹榮.陳永欽.曾順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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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活動集錦]為所當為,爭所當爭.石油工會第八、九屆理監事會86.03-92.02年工作實錄d/張樹榮.陳永欽.曾順仕

固定資產道路用地之處理

        1. 本會所有北市延吉段四一四地號一一四三㎡既成道路6~8米委請代書分割成二筆,一為道路用地(分區),一為住宅(住四)用地。道路用地過戶免增值稅,已有代書介紹商家願以公告現值一二%計購買為特殊用途(提九屆第一次代表大會研議)。至於住宅用地是否提出申請改為道路用地如前述出售方式併案討論。

        2. 本會代管第六分會桃園煉油廠員工住宅興建委員會登記之蘆竹鄉新庄子段地號1210/37土地被高工局高速鐵路用地徵收部份徵收金額319,420.00+4,340.00=323,760.00。請謙誠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事務所辦理,於89年12月18日領回,並轉交本會第六分會收執。另本會代管蘆竹鄉新庄子段地號1262土地被桃油新村活動中心佔用案依第六次理事會決議辦理,已指派本會第六分會韋建茂常務理事全權代理。

         3. 91年完成本會道路用地出售案,本會出售本會名下道路用地所得價款,經於91年11月14日本屆理事會26次會議決議以慰問金名義發放會員每人新台幣999元,已委託中油公司代為發放工會會費扣款別Y檔會員,計一五、七三八人,並於91.12.12撥入會員薪資帳戶; 委託分會代轉發因職務關係依法保留會籍會員計二二二人,合計發放會員人數一五、九六○人,總計發放金額一五、九四四、○四○元。 

勞工權益之爭取

       1. 軍中義務役年資爭取:87年3、6、8月行文經濟部,軍中義務役年資終於併計為休假年資。

        2. 勞方版本之團體協約已定稿,並函知各分會。

        3. 互助金:互助金縮水案,經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做成調解方案「(一)互助金捐贈辦法如須修正或變更,應徵求勞方同意;(二)照原辦法實施,不足部分,向經濟部專案報准由公司補足。」惟因資方不簽字,而調解不成立。

        互助金縮水案,88年6月15日互助金管理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互助金結算給付標準按參加互助金捐贈月數,每月112元 (約聘人員每月五十六元),以法定年利率5%,月複利計息方式,於奉准辦理結算時仍參加互助金捐贈人員,個別計算其退還金額;但退還個人金額以不超過87年9月前退休互助金給付標準(亦即互助金捐贈年資一年2800元,未滿一年以一年計,捐贈年資二十五年以上者一律70000元。)惟經濟部以本案係中油公司自訂之互助辦法,請中油自行依相關規定處理。本會已再度行文經濟部爭取指:本辦法雖係中油公司自訂,但是因民營化政策所造成,政府自應出面或同意中油公司結算處理。

        4. 101不加班運動夜點費之爭取

        87年端午節蘊釀530不加班運動,勞資雙方於87年5月26日達成「協議後再執行」之共識;惟10月5日中秋節,資方再度破壞協議,導致101不加班運動之爆發,後在資方「尊重勞委會釋示及同意另行協談夜點費酌調問題」下,停止不加班運動。

         5. 88年間事業單位實施隔週週休二日,輪班人員全年補休日數之計算,每年按「辦公室人員在實施週休二日制後其全年放假日數較未實施前增加之放假天數」辦理。

        6. 永安廠89年7月27日LNG船夜間進港卸收爭議案,本組於調查報告中建議檢討或改善現有相關設備及安全措施是否合乎LNG船夜間進港之安全規定。並且對於不惜冒著生命安危之繫纜工作人員,順利完成任務,應請予以提報敘獎,業獲董事長於十月一日批示責成相關單位辦理。

         7. 90年行文中油公司請轉報經濟部就本會會員原高雄煉油總廠藝徒班、建教班、南訓高工班等結業人員,在學期間年資擬併計退休、資遣年資,准予備查。

         8. 91年10月間,爭取「油罐汽車司機安全與維護保養津貼」,待事業單位董事會修正發放要點後,陳報經濟部核准,並追溯至九十年九月起實施。

爭取輪班津貼制度之建立

          1. 89年10月6日本會與中油公司協商「颱風天輪班工作輪休人員加班費報支問題」事宜,業經90年1月5日第四七七次董監聯席會議通過。

         2. 黃理事長率本會輪班津貼協商小組至中油公司與人事處龐處長等人就「輪班津貼制度化」議題交換意見,並清楚表達本會立場。

         3. 91年12月5日石工議字第91122102號函復中油公司所提出依91年8月13日溝通輪班津貼支給標準會議結論,研擬加油站及整體性適用之輪班津貼標準方案後儘速協商乙案。

         4. 第502次董事會三位勞工董事提案:在輪班津貼制度未落實前,請提高輪班同仁夜點費,建議現行小夜點費由原一五○元提高至二五○元;大夜點費由原三○○元提高至四五○元,以符合工作酬償合理化原則。本案交經理部門評估,提下次董事會討論。

文宣網路之建立

        1. 基於為快速服務會員,讓各會員能有雙向溝通之管道,及加強國內各公營事業規劃本會網站設計架構、網頁設計風格,及上網後期望達成預計效果等,配合經費之籌措,已於本年五月底正式上網,服務會員;同時成立網站維護小組,將本會重大活動,能夠即時上網,使社會大眾得知本會真實的報導,不被媒體所誤導,而對本會有所偏見。

        規劃本會網站設計架構、網頁設計及網站維護統籌作業。臺灣石油工會網站已於八十七年五月底正式上網,服務會員。                 本會網址:http://www.tpwu.org.tw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2. 本會網站於91年7月更新版面,除保留原有的資料,將石油勞工月刊、理/監事會議紀錄、快訊、新聞稿、民營化等資料,以資料庫儲存,增加網站內容,以利會員及各界瀏覽。

        3. 發行快訊

        4. 建立新聞網。

慶祝本會四十週年慶活動

         1. 88年9月配合四十周年會慶活動,彙整各項資料出版專刊,並舉辦研討會,惜因九二一震災中輟,展延至十二月十四日舉辦。

        2. 自87年4月本會網站正式上網快速服務會員後,本年度又配合本會四十周年會慶活動,於會慶當天在會場設置五部電腦成區域網站服務與會來賓。會慶結束後,將五部電腦分發至二至六分會,設置分會網站並設計分會網頁,充實本會網站內容。

        3. 配合訓練組將本會四十周年會慶看板,運至三及一分會展覽。

        4. 慶祝本會成立四十週年慶,特攝錄本會成立發展過程影帶,主題:「工運風雲錄──臺灣石油工會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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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勞工之發行及改版

       1. 88年度調整發行方式: 為撙節石油勞工發行經費,變更發行方式,並經代表大會通過自88年5月(第三一四期)起實施,改採平均每三人寄送一本,集中寄至工作場所(會員:願個人擁有者,均隨時接受登記個別寄送),由原先約一九(五○○本減量至八○○○本。2. 石油勞工自88年5月起減量印製8000本及改變發行方式後,本年度概估與減量前同期比較約節省發行費壹佰伍拾陸餘萬元。專題報導與專書1. 88年間印製「臺灣地區能源產業的民營化、自由化、法制法」摺頁冊五○○份,供黃理事長出席ICEM亞太年會時報告用文宣,及本會之宣傳文宣。

        2. 90年五月間發行「工時革命」,蒐集縮短工時案資料,徵求名人寫序及向國家圖書館申請出書相關手續作業,作為五一勞動節獻禮,本書係由張樹榮主任秘書編著,全書文字十萬字,圖片五十餘幀。

        3. 90年5至7月間,進行「工時革命首部曲」紀錄片之攝錄作業,完整而翔實的記錄有關縮短工時的活動過程。

        4. 90年9月出刊「黃清賢的工運路、黃清賢與全國產業總工會」中英文文宣小冊子編輯及發行。

        5. 慶祝本會成立四十週年慶,編印特刊,主題:「工運風雲錄──臺灣石油工會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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