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實習手記專題]民營化之我見-由大學實習生看民營化議題之影響/陳宇威.中正大學勞工系實習手記專題

民營化之我見-由大學實習生看民營化議題之影響/陳宇威 中正大學勞工系

動機與目的:         在還未來到台灣石油工會實習之前,對於民營化議題十分陌生,在一般人眼中,國營事業民營化是國家長久以來推動的政策,是必須也必定會執行的,而且民營化可以提昇國營事業的績效,賺更多錢,何樂而不為?況且許多國營事業獨占市場,或已經開放競爭,卻早已佔盡優勢,對於其他想要競爭的民間企業是極為不利的,且獨占市場的壞處,就是等同於可以操弄所持之商品價格。在一般消費者的心目中,是希望藉由市場競爭,獲得更高品質或更低價格的商品,這對我們消費大眾或許是好事,也成為政府說服社會大眾支持民營化的基本論調-將國營事業民營化,藉由自由市場競爭,提昇競爭力,進一步造福消費者,如此完美的邏輯,使得民營化成為一個提昇競爭力的神聖口號,不僅台灣,許多先進國家也早已進行。然而,民營化真的如前述所說,只會替國家與人民帶來好處,完全沒有負面影響嗎?現今許多國家,例如德國、英國、日本等,已經發現民營化政策尚有許多弊端,而陷入一片檢討聲浪中,看情形民營化並非一條可以用自由經濟解釋、直線暢行無礙的康莊大道,而是需要以不同面向去觀察與了解,審慎評估可行性。究竟民營化是何等的複雜,需要用何面向去解釋與釐清?以下我的報告會以自己對議題的認識闡述之。為何要民營化?         根據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報告指出,我國的民營化政策之形成,主要原因         有三:         1.1980年代經濟自由化理念風行:         英國1979年保守黨執政,鼓勵個人創業與競爭,加以柴契爾夫人認為增加政府干預對國家經濟弊多利少;美國雷根總統於1980年上任以後,對自由化思想之實踐不遺餘力,政府之責任是鼓勵競爭,非參與競爭。         2.先進國家推動民營化已有很多成功案例:         英國、日本、德國、法國推行民營化成果卓著。         3.國內政經環境變遷:         自74年起,貿易順差持續大幅成長,外匯存底不斷累積增加,導致貨幣供給額長期居高不下,威脅整體物價水準之穩定,貨幣供給長期居高,國內游資充斥。十大建設之後,政府之重大建設雖有良好之基礎,惟與民眾息息相關之基層建設卻仍有不足,有待投入大量資金予以改善,以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然政府收入有限,財政收入卻不足以支應快速增加之公共建設投資需要,大部分公共建設經費均仰賴發行公債,預算赤字持續擴大。另外,我國之公營事業其人事、會計、預算、採購,均需依照政府各項法令規定辦理,經營束縛較多,作業較無彈性,商機更難掌握,致績效不彰,屢為各界所批評。國營事業的立意:         國營事業本身的立意是良好的,因為在現今自由經濟體制之下,市場是由一隻「看不見的手」所掌控,而其中最害怕的就是市場經濟極度發展,使企業間惡性削價競爭,為了節省成本而壓榨人力造成權益受損。國營事業的立意並非是為了替國家追求最大利潤,更有著維繫國家秩序的重責大任,石油是國家重要能源,且牽涉層面不僅是供應機械的能源,舉凡日常用品、化妝品、成衣、車殼等等,牽扯國計民生甚大,不可以單由資本自由經濟體系觀之,應該要以社會計畫經濟體系來看。它可以避免唯利是圖的資本家剝削,更有穩定市場的力量,並在政府推動國家建設時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尤其是當國家或國際間動盪不安時,國營事業會更凸顯其重要性。民營化的各種衝突:         國營事業民營化,看似簡單的一個過程,卻衍生出許多問題與爭議,在政府極力推動的同時,卻也遭受到各國營事業工會相當大的反彈,雙方各有支持民營化與反對民營化的理由,甚至在國營事業內部,亦有兩派立場不一致的聲音。社會科學是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民營化此議題也不能單純以「是」、「非」二元化評斷之,而此文章試圖將贊成與反對民營化的理由分類,以利大眾對此議題有更全面的認識。當然,如果將民營化當作一社會現象,並將之視為實體,從不同面向切入,有助於進一步釐清實體的本質,但是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不同,具有所謂的「無限性」-也就是用再多的角度也無法完完全全解釋一個社會現象。所以難免會有些面向是未曾思考到或欠周延的,且本人極不願意以「利」為討論出發點,但現實就是如此寫實不容置疑,當然也歡迎再進一步討論與指教。         現今資本主義掛帥,而與之相輔相成的理論,就是頂頂有名的自由經濟學。在自由經濟學的論述裡,有項很基本的假設-「人是理性(利己)的動物」。只要是人,在面臨選擇時,都會根據理性,做出對自己有利的選擇。在此要特別強調,所謂的利己並非代表「自私」,自私是只為自己著想,利己卻不一定單方面只考慮自己,不僅侷限於個人,也會對自己的團體、自己的國家做出有利的考量。以團體而言,譬如說是公司,員工們對於某議題的目標一致,形成對於此議題的共識,這共識就如同為了自己與多數人權益,是對自己公司有利的,員工們就會團結起來,如果意見與目標不一致,就會使得議題更加複雜。而若提升到政府層面來看,究竟這些執政者是為了國家長遠未來著想,還是只為了自己荷包、政黨與下一屆總統選票考量,這又是一個耐人尋味的問題了。(一)國營事業內部員工間對民營化議題的衝突:希望民營化的員工:         希望藉由民營化提昇工作效率,對於有能力的國營事業員工而言,若石油公司並非採取年資制而是以績效考核為準,就算年資較淺,亦會因為本身心血的投入使薪資增加,並且企圖帶動整個石油公司績效提昇。這對於石油公司有能力的新進後輩,內心其實是會希望快點民營化的。不希望民營化的人:         對於年資已高的石油員工,民營化即代表失業,因為對於中油公司平均年齡四十七歲,約一萬五千名員工,民營化後勢必會採取降低人事成本的策略,估計有可能裁撤五千名石油工人,而首當其衝的,必然是年資高、工作效率不成比例的員工。其實,很多員工都是隨著中油一起打拼過來的,也就是有著過去為國家辛苦的建設,今天才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照顧,用先苦後甘來形容再適切不過。民營化的衝擊會讓飯碗不保,有些年資將屆二十五年的員工,更希望拖延民營化時程,至少民營化就不會因少領退休金而蒙受損失了,且民營化後年資重新歸零計算,就算有六加一的個月的優退保障,比照目前民營事業已經是大利多,令不少民眾眼紅,但面臨失業的事實還是存在。換言之,多數年資高的員工不贊成民營化,至少內心不希望太快民營化,能拖延幾個月就多領幾個月薪水,畢竟現在社會工作不好找,尤其是中高齡失業,據民調有三成爸爸失業,連子女大學學費都無法負擔,工作難尋可想而知,以此現實面反對民營化也無可厚非。(二)抉擇是否民營化對公司的衝突:         在這裡先以中國石油公司的觀點探討之,在台灣的產業工會,是無法獨立於企業之外存在的,而職業工會又因為過去政治等諸多因素,淪為保險工會,只有特殊且少數的國營事業工會,能因為有著廣泛定義的公務人員身分,獲得工作待遇的保障,從事工會運動對工作權的威脅較小,又可以進行全國性的整合,是屬於台灣最適合工會發展的環境。但是台灣石油工會畢竟是因為有中國石油公司而存在,所以在此先以公司層面來考量民營化所面對的衝突,篇後再提出工會反對的立場。公司支持民營化的論點:         藉由民營化可以提昇公司整體的工作效率,且擺脫政府干預。民營化可以對公司做大幅度整頓,節省許多人事成本、裁撤不合經營成本的部門,並可靈活運用派遣勞動、外包等方式,追求企業可獲得的最大利潤。國營事業,除了過去的中鋼,都需要將預算核報主管機關與立法院審核,在時效上,例如現在所呈報的預算,審核通過已經是兩年後的事,亦即預算皆是由兩年前所編列的,如此怎能跟的上企業競爭的腳步?而且,就是因為有立法院審核預算的干預,使得立法委員手中握有左右預算的生殺大權,要通過預算,勢必要討好這些立法委員,使得有心人士有機可趁,這也是國營事業的悲哀。民營化後預算不必交付經濟部、立法院審核,而由中國石油公司董事會自行負責盈虧成敗以及未來的營運發展,不再綁手綁腳,並可自行增加營運項目,增加投資副業,替中油開創新的市場,其實中油公司在研發與行銷通路上實力雄厚,若能多角化經營,不受政府限制管控,是很有機會增加相當豐厚的利潤。但現今在民營化諸多問題未獲解決,未來前途不明朗的情況下,中油資方還欲積極的推動公司民營化,其動機令人費解。公司反對民營化的論點:         民營化並非拯救國營事業的萬靈藥,民營化後國營事業即轉變為私營,公司必然會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目標,大刀闊斧的整頓公司組織,此改革不管是增添新事業部門、裁撤舊有部門或者是改變部門工作內容,對於繼續留任石油公司的員工,勢必會造成不適與混亂,此又成為公司裁減人力的藉口,而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必然會大量裁員,屆時不知有多少中油員工要面臨失業危機。雖然中油民營化後裁員可能會造成大量解僱,但現行的大量解僱法並無落實,於法條中雖明訂適用公司規模、裁員時間,卻反使事業主更好規避。由於現行法律的疏漏,加諸伴隨民營化出現的大量裁員,將使社會安定倍受威脅,以社會立場考量,實在不應該只為了追求企業的最大利潤,而犧牲了社會整體利益。(三)以政府層面探討民營化:         政府為何要民營化,根據經濟部公營事業轉民營化報告指出,為何要民營化主要理由有以下二點:         1. 調整政府角色,發揮市場機能:         由於經濟環境之變遷,及自由化與國際化趨勢之形成,政府角色宜由過去主導經濟發展,調整為建構及維持公平競爭的環境,讓市場機能充分運作;在公營事業民營化過程中,政府部門之角色即在促進股權大眾化,鼓勵員工認股參與經營、運用民營化所得資金於公共建設,力求社會財富平均分配等,以兼顧經濟效率及公平目的。         2.開放產業競爭,提升資源有效利用:         開放產業公平競爭,避免公、私法人壟斷,營造自由競爭之市場環境;民間經營較有效率之業務,由民間經營;調整公營事業角色,袪除事業政策性任務,賦予公平競爭條件,提升事業經營效率,以提升總體資源的使用及分配效率。         政府在此報告中強調是為了以市場機能提昇效率,並調整政府的角色減少干預,達到公平與均富的目的。理念與方向基本上是可以給予認同的,但執行起來卻弊病叢生,尤其是想藉著無法節制私人資本發展,達到公平均富的理念,在這貧富差距已經拉到61倍、政府不停向財團招手減免其稅率的情況下,政府簡直是在矇住眼睛說話,欺騙自己也欺騙社會大眾。反對民營化的論點:        1. 負債過多,欲將民營化釋股以暫時緩和國家赤字危機。         現今政府以粗劣的手段,對於國營事業民營化的釋股,不僅在法律有欠周詳,也未善盡監督之責。我國的政府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國家的財政赤字逐年遞增,像似永遠填補不滿的無底洞。而將國營事業民營化釋股,可以使國家暫時得到為數不少的補助,但這些錢等同飲鴆止渴,只能短期性的紓解國家財政負擔,反而失去國營事業長期性提供國家收入的好處,未來政府的財政收入少了眾多國營事業的支持,又對企業大戶採取免稅等各項優惠,但這些大戶得到好處後,卻轉往大陸投資,所謂「中油賺錢繳國庫、台塑賺錢跑大陸」一點也不假,無法將重大投資根留台灣,將來後遺症會越來越嚴重。         2.法案諸多疏漏,民營化釋股草率。         在國外,民營化不僅僅在於釋股的過程,也要包含督促使之企業化,使之更有經營績效面對市場競爭。在台灣則不然,釋股過程草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僅原則性規範,且政府在許多釋股案中,並未遵守招標評估等過程,甚至可以在短短11天、8個工作日內釋出股權,令世界各國瞠目結舌,不禁聯想其中牽扯到政商暗中勾結,像現今政府這種圖利財團讓世界看笑話的舉動,可想而知移轉民營法令成為具文,連政府都可以用冠冕堂皇的說辭而不去遵守,中華電信釋股,居然讓台灣固網也取得股權,佔了其中一席董事,政府根本就是在亂搞!         3.政府一方面挽救失業,一方面創造失業。         近幾年正值全球經氣不景氣,台灣也備受影響,尤其是中高齡人口,僱用一個高年資的員工,亦可以相同成本僱用兩個新鮮人,此想法普遍存在於私營企業,這也是自由經濟體制下一切以企業利潤為出發點,把勞動力商品化,降低成本追求最大利潤,因而產生諸多弊病,罔顧社會正義,將屆齡退休的中高齡勞工推向失業深淵。雖然政府頻頻花大錢祭出永續就業工程、多元就業方案、擴大公共服務方案,但畢竟是屬於短期性的工作,將來還是會面臨失業。至於職業訓練,在名義上雖可以培養國民再進入職場的能力,根據勞動統計月報資料顯示,目前台灣服務業人口從1999年的53﹪提高到2003年的57.86﹪,而工業人口從38﹪降至34.84﹪,在類別分佈上,還是多半以機械加工、焊接、紡織、美容等類別,所訓練的並非市場要求的主流能力,這樣的職業訓練,根本無法與現實的產業結構連結,傳統職訓科目仍然佔多數,而中高齡失業人口泰半是從替代性高、技術層面低的傳統產業釋出,顯示職業訓練也不能代表能夠再度就業的保障,更有學者認為職業訓練講師自己本身也需要再訓練,不然也是用快淘汰的舊技術教人。另外,在我國的社會福利制度尚未健全,對於貧窮的定義太過於嚴苛,無法保障失業和面臨貧困的勞工,但中高齡亦是家庭主要的收入來源,如果再將國營事業眾多員工推向失業,挹注更多失業人口增加失業率,國家負擔只會越來越重,最後政府只能不停舉債或加稅,將導致債留子孫,而執政者在心態似乎不考慮國家長久的未來,只在乎四年一度大選的選票,狂開選舉支票又無法兌現,對國家、對人民都是有害無益的。民營化=公司化、自由化?         國營事業最令民間企業詬病的,就是它人事龐雜、如同政府般垂直層級過多、在公文命令傳輸無法立刻反應、組織僵化不能有效變通、員工只求完成份內工作等。這些對公務人員的刻板印象,也就成為一般民眾順應民營化政策的原因,但民營化真的就是解決的唯一方法嗎?我們應該將民營化與國營事業效率分開審視,民營化說穿了只是國營事業將政府股份全部或部分釋出,由民間持有股份的董事共同為公司經營成敗負責。意思是說民營化不會直接提昇國營事業的效率,是間接經由董事會將之企業化經營,使之更有競爭力。         既然是為了使之公司化、企業化,為何不能在民營化前直接改革,簡化垂直溝通層級,導入新的人力資源管理概念,使國營事業除了紮實的基礎,更有靈活變通的能力,如此政府就可不藉民營化使國營事業提昇效能。事實上中國石油公司在組織也有革新,且中油公司在成績表現十分優秀,員工各適所司盡忠職守,不管在第一線崗位、後勤支援等都表現傑出,政府可以不需將如此績優的國營事業民營化,卻又想為了彌補財政赤字而釋股,都釋股光了,將來誰又可以替國家賺錢?所以,民營化不等於公司化,也並非提昇競爭力的唯一手段,現今政府推動民營化政策等於是賤賣國家資產。民營化=財團化、黨營化!         根據現今的政府釋股態度來看,基本上並非如同政策所宣稱的「調整政府角色,發揮市場機能」、「開放產業競爭,提升資源有效利用」,民營化的確是可以達到以上目的,但是還是需要完整健全的規劃、並且依照程序循序漸進的釋出政府股權,國家也必須要嚴守開放自由與中立精神,才可能達到民營化的目的。         在台灣的民營化過程中,可以看到許多釋股案並未遵守公開釋股的原則,像是威京集團僅以極少的股份取得中工7席董事中的5席,也取得中石化過半數的董事席次;原退輔會所屬的液化石油氣供應處,最後成為國民黨黨營事業,不禁令人懷疑民營化過程的公平性。至今尚未完成民營化釋股的國營事業,包括中油公司,亦擔心政府以草率的態度,明修棧道卻要暗渡陳倉,藉由市場機制變現,並趁機圖利黨政關係良好的財團,前車之鑑歷歷在目,民營化後是否會落入不肖財團手裡,令人擔憂。如果是將國營事業落入有前瞻性的企業家之手,可以真正提昇公司效率,那運氣還算好,最可憐的是遇到惡質的財團,藉由官商勾結取得國營事業的股權後,不妥善經營公司,反倒變賣廠具與土地,從中謀取暴利,再將資金投資大陸,如此駭人聽聞的事件亦屢有所聞,使國營事業員工對未來公司民營化無法抱持著樂觀的態度。未改造完成就民營化=不負責任的政府!         從日據時代以降,國民政府遷台以來,為了促進台灣的經濟發展,中央必須要對國家影響重大的產業,如:能源、電力等進行培育,而且最好由國家控管,以免私人掌握重要民生資源。而自從七○年代後期以來,一改國家依賴國營事業,推動國家建設,而改藉由自由競爭,不與民間爭利,並開始著手進行國營事業民營化的政策,認為將國營事業回歸自由經濟市場體制,使之如同回歸企業間自由競爭的生態。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報告指出,民國78年至民國92年6月,總計完成民營化31家,政府因此收入大於五千億元,已有17家結束營業,餘18家繼續推動。89年5月總統大選後至92年6月,完成民營化的共計10家事業(台灣新生報、台北市政府印刷所、台汽、中興紙業、台機、中央再保、省農工、台鐵貨搬、食品工廠、榮民製造廠)及唐榮四廠部;已結束營業事業有5家(台中木材廠、台北鐵工廠、桃園工廠、高硫、塑膠工廠)。政府民營化的國營事業眾多,但其中並非皆有良好體質與民間企業競爭,甚至許多事業是在民營化前就虧損多年,怎能期待在民營化後就會使之起死回生?不先改造國營事業的體質,就任意將之民營化,等於是將過去曾為國家打拼的國營事業拋棄,有罔顧國家應有的社會照顧責任。讓國營事業靠著自由化放諸市場競爭,卻不先將之好好改造,此做法絕對並非是為了使國營事業提昇競爭力,反倒是極為不負責任的做法,讓國營事業倒閉,造成無數失業人口,政府難辭其咎!而中油公司經估計冗員約有五千人,在尚未評估出可行的安置方案前,實不應該在此刻進行民營化。政府釋出多少股份才算民營化?         政府釋股的比例,會影響到民營化政府對其公司未來還有多少干預程度。根據釋股比例過半就算是民營化的原則,如果市政府釋出51﹪的股份,亦即尚有49﹪公股股權,政府實質上還是擁有著公司的經營權,對此民營化公司尚派任管理代表,佔有董事會一半席次,代表國家還是深度介入。而有些民營化釋出超過60﹪的股權,政府介入的影響比較小,但依然握有一定的控制權。另外,低於20﹪,甚至將公股全部釋出的國營事業,政府僅有少數席次,或根本無席次的情形下,等同於無法對此事業有經營權、控制權的干預,演變成純屬財務上投資的操作。釋出股份多寡各有好處,卻也有一定的風險性,像是對國家民生、軍事影響重大的石油等能源,就不應該淪落財團之手,政府在釋股之時就要審慎評估釋出多少股份,並且要做好保護措施,否則一但發生能源危機、戰爭,財團必定不會固守台灣,穩定民生物價,到那時台灣將無法自保。石油工會作風、立場         台灣石油工會一直抱著反對民營化的立場,而卻並非單純為反對而反對,據實習觀察了解到石油工會其實是很理性的一群,是真的在為一萬五千名會員的權益著想,內部雖然長久存在著派系,卻皆以會員與公司利益為出發點,這種內部的良性競爭,對工會與會員都是好事。反倒是如果工會內聲音都相同,理監事會中沒有對議題有討論的聲音,沒有刺激在場的理監事與列席人員做不同角度的思考,則會議其實是效果不彰的,工會反而無法進步。         石油工會乃國營事業工會,在本身工作權有保障的情況下,方能為台灣維護社會正義,反抗資方與政府的剝削行為,且石油工會會員人數眾多,有一萬五千名之譜,一經動員將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工會有此雄厚的實力,在民國77年7月15日成為解嚴以來,成為第一個帶頭走上街頭爭取勞工權益的工會。         隨著時代演變,石油工會收斂起過去動輒走街頭抗爭的草莽風格,改以勞、資、政三方交流,爭取黨團、立法院的支持,訴諸談判協商的理性機制代替遊行抗爭。諸如最近爭取績效獎金一事,國營事業的績效獎金最高是2.6個月,但石油工會因為早期街頭運動鋒芒太露,其他國營事業績效獎金都明顯高於中油,並在計算公式上有諸多不合理,經過兩屆理事長的努力,政府已經同意將績效獎金提昇至約1.589個月。工會對維護會員權益立場不變,且改採理性、社會成本較小的政治面運作方式爭取權益,且還是保有著對抗資方與政府的武器,可說是制度健全、有組織、有更靈活交際手腕、會運用不同管道的工會。石油工會反對民營化的主要論點:一、國營事業的社會責任不可捨棄:         國營事業成立目的,亦是要防止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體系極端發展,在企業以利益與成本考量之下,常會犧牲社會照顧責任,喪失企業道德,造成社會亂象。中國石油公司在面臨兩次世界石油危機,仍配合國家政策不調漲油品價格,硬是自行吸收其中的油價虧損,對當時台灣社會安定功不可沒。尤其是台灣並未產油,全靠國外進口供應,若將中油公司民營化,試想若再度發生石油危機,哪個私營企業願意擔以重任?虧本生意沒人做,只有國營事業-如中國石油公司,可以不顧企業成本為國家民生著想,在現在台灣資本嚴重外流的情況下,政府應該要留住能保護台灣的國營事業。二、在「民營化」之前可先「企業化」,而不是轉民營後再行改造:         民營化並非提昇效率的唯一門徑,若可以在不喪失國營事業身分的情況下,除去政府法令上的束縛,達到能箝制過分發達私有資本的實力,這對國家穩定頗有助益,並非真要民營化才可改革國營事業,不應一眛短視民營化釋出股權的利益。三、 顧及民營化後員工的權益補償:         中國石油公司民營化後,將可能造成五千名員工失業,這五千名員工亦代表五千個家庭,在這經濟不景氣的台灣,一時無法沉受這眾多的失業人口。石油工會要求先擬妥安置方法,在政府與資方拿出有效解決配套措施前,石油工會不會同意民營化。四、 釋股程序需審慎評估:         政府欲釋出股份,工會認為應分次逐步釋股,將海內外、大小財團、散戶、員工與全民認購做分類與區別,且對整個石油公司應該要將各廠做切割分別,不應採取一次釋股的方式,釋股模式也非所有國營事業一體適用,目前的模式令工會無法接受。五、 民營化前應該要除去財團化等諸多缺點:         民營化釋股的程序不公,會造成財團趁虛而入,利用政商關係「以錢養權,以權謀力,錢權齊下,無往不利」。雖然中油公司實力雄厚,並非國內企業可以吃下來的,但難保外資與有心人士從中操弄,民營化前應該要嚴格從法制層面把關,按照合乎公平的程序執行,並有第三方監督機制,使釋股透明化、程序化,在去除諸多弊病前工會是不會妥協的。結語:         「民營化」此名詞出現於1980年以後,換言之是門新興學問,在諸多闡揚自由市場經濟的國家,認為應該要減少政府干預,調整政府對市場的角色,回歸中立,英國長達十七年保守黨執政,減少政府干預並推行民營化,這在當時國際倡導開放市場自由競爭風氣影響下,我國行政院俞前院長於民國73年6月揭示,今後經濟發展應朝「經濟自由化、國際化與制度化」三方向努力。但如今,各國對民營化政策,陷入一片檢討聲浪中。紐西蘭原本國營的航空公司,經過民營化後,原本賺錢的事業卻連年虧損,最後紐西蘭還是將之回歸國家經營;日本也將民營化喊停重新審視,表示公營事業民營化並非一個為國為民的政策,其中牽扯到國家未來之財政來源、維持國家經濟穩定,而國營事業是良心事業,它有肩負著社會安定的責任,箝制私人資本極度發展的弊端,並配合國家政策發展。對國家、對政府、對國民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就算是完全放任自由經濟體系的美國,將來亦會意識到有可以配合政府的國營事業有多可貴。         如果現今台灣政府,視之國營事業為國家可回收資產,並成立黑機關-「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將國營事業的存在僅用金錢價值計算,以減資繳庫方式先行回收原屬於國營事業的土地、建築物、營運所,卻又將之再承租給公營事業單位。台鹽原本7000公頃土地,民營化後只准許保留69公頃;台灣菸酒公司也被迫回收許多營運據點,如同切斷國營事業未來民營化的應變生路,很明顯的政府僅考慮如何填補自己空空的口袋,卻不管未來國營事業及員工家庭生計,在景氣低迷的時刻,還要執意辜行民營化刺激失業,可說政府為了彌補赤字,不惜露出土匪面目,向國營事業露出猙獰面孔。不過,只要中油公司的民營化不經石油工會同意,民營化將無限期延後,在民營化諸多弊端未獲得改善前,石油工會還是會抱持著維護社會責任的態度,不會輕易讓步!         最後要感謝台灣石油工會,真是選對了實習單位,能夠聽到許多工會的前輩們,講述隱藏在社會當中諸多不合理的弊端,使我不禁在驚嘆社會不公之時,暗自慶幸台灣工會並非渺無未來,並希望台灣石油工會能以「工運火車頭」身分繼續捍衛會員權利與社會正義,為民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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