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階級與工會/小馬勞工權益

階級與工會/小馬

假如我們將歷史停頓在一個定點上,那麼那裡是沒有階級的,而只有一群具有相當多不同經驗的人而已。假如我們繼續觀察這些人一段適當的變遷時期之後,我們會發現他們在關係上、觀念上及制度上會有一些類型。階級是人們在其走過的歷史中間自己定義出來的,而且在最後,這也是唯一的定義。

E. P. Thompson

        台灣的工運在解嚴後進入了一個空前未有的高峰期,是戰後台灣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這些勞工有過「政治動員」,他們在過程中,定義自己與敵人,建構動員的理念和正當性。但隨著政治的民主化,台灣的工運卻轉趨沉寂,就以國公營事業的勞工來說,他們所面對的危機其實遠大於工運高峰期的危機-前者面對民營化工作權、生存權的壓力,後者面對的是市場勞動力區隔的不平等發展。甚麼驅使工運轉趨沉寂?是甚麼弱化了曾經集體行動過工人們剛啟蒙的革命意識?         一種說法認為由於勞工的階級意識在資本主義社會中接受了資產階級的意識,所以沒有勞工自己的意識。他們只有虛假意識而沒有真正的勞工革命意識,這個說法反應馬克思「德意志意識型態」中「任何時代的主要意識型態都是統治階級的意識型態」的說法。而後來葛蘭西(Gramsci)的「文化霸權」(hegemony)的觀念也由此出發,認為工人要成為革命的階級必須在文化上建立自己的霸權。         另一種說法認為勞勞之間的差距造成了彼此間團結不易。而使得工人之間不易形成共同的利益和意識型態。這種說法又有幾個類型,一是認為山頭主義的形成,工會菁英與一般勞工大眾的利益發生歧異;另一則認為勞工在資本主義社會裡逐漸形成「資產化」的現象,使得部份勞工的生活與利益與其它工人大眾愈來愈不同,而被體制所吸納,這種說法最典型的說法便是「勞工貴族」的理論。第三種說法認為,勞動力市場的區隔(fragmentation),使得勞工區分為不同的等級,無法形成共同利益而影響到共同意識的形成。         還有說法認為,現代的勞工已經成為「富裕的工人」,他們已經成為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受益者,是物質主義者,變成只一味追求資本主義物質的享受,沉浸在資本主義所呈現的「意識型態的黃昏」中。也有另一種說法則認為,階級意識包含了太多的意涵,因此在諸多外力的影響下很難凝聚這些不同的元素,如本土意識、族群意識就很輕易將勞工意識轉化成非階級意識。         由於台灣是一個新興工業國家,擁有數目龐大的工人,政黨的政治動員都必須借助這龐大族群的力量,吊詭的是這樣的動員似乎從來不涉及利益的交換-如工人以勞動條件的改善、勞動環境的改善或勞動福利的增長為籌碼來進行政治交換與支持,整地來說,民主政治所牽涉的資源分配,勞工是使不上力的,甚至有些時候是樂意放棄的,台灣工人曖眛不清的階級意識讓工人長期只被資產階級政治動員,馴化於資產階級的規範。這個現象使得很多的學者與運動者認為台灣沒有所謂的「勞工階級」,台灣有的祇是沒有階級意識的工人,他們認同體制接受資本主義的價值觀,相信透過自己的努力可以「麻雀變鳳凰」。但階級意識的重要性恰可在此彰顯,因為假如勞工未能形成集體行動,建構不同於其它階級的世界觀,以及建立屬於自己的政治組織,則勞工作為一個現代社會的成員,其政治和社會作用力基本上是可以忽視的,因為他們將祇是資本主義形式民主體制內「沒有臉孔」的、不值得注意的一般「選民」而已。         工人要有自己的階級意識,曼(Mann 1977)就提出必須建構以下四個面向:階級的認同、階級的對立(即認定階級的敵人)、整體性(即資本主義體系對勞工的不利)、具有替代性的社會圖像(即建構不同於資本主義型態的社會)。而這四個面向的建構就要屬於集體的工人組織-工會去努力,把個別勞工從資本主義的醬缸、桎梏中解脫出來,沒有集體組織工會的行動,個體的勞工的行動實是震撼不了資本主義體制及其守護神-國家。         台灣工會的盛極而衰,一面是政治環境之使然,另一面則是因工會組織所依據的路線與理論,工會組織所根據的理論大體有二,一為一元論,一為多元論。         一元論者通常都假定所有的組織都只有一個單一的權威來源,所有的成員都共享相同的一組目標。工作上的合作被視為理所當然,也是事物的自然秩序,衝突則是不自然的與不需要的。一元論者一般認為工作場所裡的人,在利益、目標與價值之間並不存在真正的、顯著的差異,如果雇主與受雇者之間真的出現任何衝突的狀況,則大半是出自於受雇者偏差的行為。一元論者建議經營管理者謹慎處理雇傭關係,以排除潛在的衝突來源,並且主張維持勞資和諧狀態的訣竅在於辦好人際關係的管理。顯然一元論在立場上是較為親資的,其委曲求全最有力的說辭就是-勞資和諧、勞資生命共同體,勞資表面上近於平等,但意識型態上卻是一弱一強的。         多元論的基本辨識特徵是承認權威有多重來源,主張就業磁場是個充滿著相互衝突的多元利益場域,而權力則是解決這些衝突的主要出路。多元論又可粗分為四個派別:新集體主義(neo-collectivism)、統合主義(corporatism)、新放任主義(neo-laissez-fair)及激進主義(radicalism)。現稍述於後: 新集體主義(neo-collectivism)又稱自由主義式的集體主義,是建立在自由主義意識型態上的集體主義。其主張勞資在經濟議題上總是存在不可避免的衝突,而且相信受雇者必須展集體行動才能保護住他們的經濟利益;主張以「集體協商制度」(collective bargaining)做為最公正、最有效率的解決工業衝突的方法。而要過程順利需要三項條件的配合:首先,需要有政治體系授於工人不受干預、獨立自主的結社與行動的權利。其次,需要勞資雙方同時認識到彼此利益的相左,是無可避免的,進而培養雙方都樂意進行協商、謀求妥協。但集體協商制度到了1980年代陷入了四面楚歌的窘境;右派指責社會成本太高-1.工業行動的頻繁危及國家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2.勞資互不讓步,無視消費者權益,以致工資與物價雙漲;3.集體協商制損害個人自由,使勞資關係複雜化。左派則指責工會勢力太弱,在集體協商制下開放給工會參與決策制定的議題太有限。         統合主義(corporatism)特別重視「政府」在勞資互動過程中的角色,這點與新集體主義的節制政府職能相當歧異,統合主義強調的是政治體系與工業關係間的互動,呼籲更多的國家干預,並建立某種形式由政府、勞、資代表共同組成三邊決策制定制度。根據利益團體被收編到政府行政結構的層級,分為三類:1.鉅觀統合主義-涉及主動的國家腳塞以及全國層級上三邊關係的發展,一般西方國家所接受的統合主義概指此類。2.中階統合主義-指將利益團體納入規範產業的行政架構內,常見於西德的產業層級的集體協商及澳洲的強制仲裁制度。3.微觀統合主義-在公司層級,國家角色並不重要,主在於將員工利益團體納入公司的行政結構,這類普遍存在於企業工會主義及日本的企業。統合主義的概念在於現代社會分工的過程必然產生許多利益團體,因其利益經常是衝突的,為免社會因競爭而脫序(anomie),才建構出統合主義,因此統合主義是建立在其對社會上權力分配的假定上。 新放任主義(neo-laissez-fair)認為勞資之間存在相對的經濟利益衝突,勞勞之間也一樣,因此主張簽訂由市場力量決定的個人雇傭契約。很顯然的其結合了自由主義與個人主義的意識型態,新放任主義與一元論實是殊途同歸,認為財產所有權人或其代表,永有比較優異的知識、技術與才能,所以組織最好是由他們來領導,方才能創造出最大利潤。1980年代以後,雷根與柴契爾因新放任主義的經濟政策在政治上獲勝,因此也將新放任主義引入勞資之間,對工會運動表現出前所未有的不信任與猜疑,唯獨相信完全競爭的自由市場會對資源運用做出最妥善的處理,故堅持國家不介入集體協商的制度,也不主動制訂保護性社會立法對勞力市場進行必要的干預,新放任主義不但加強了企業反集體主義的行動,也鼓勵雇主公開地鼓吹一元論的思想。         激進主義(radicalism)主要是一系列左派政治理念光譜下的各種不同路線。其共同特色均在強烈的批判工業社會中勞資的關係模式,並且致力於推動制度與結構的徹底變革。激進主義又可分為三個路線:1.行會社會主義(Guild Socialism):主張廢除傳統的財產所有權制,將每個產業的治理權交給產業工會或行會,然後由政府與工人所組成的行會協商具有說服力與約束力的集體契約。2.工團主義(Syndicalism):起源於本世紀初的美、法兩國,大略分為無政府工團主義(anarch-syndicalism)與單一大工會主義(one big unionism),兩者皆強烈批評工作權力的分配不均,極力鼓吹在各產業內發展出能夠挑戰政府與雇主的自發性工人行動。總罷工(general strike)是其主張的工人利器,因為-社會主義社會應是個由勞工控制產業的社會,資本主義不是單靠政治方法就能推翻,必須要靠工會與罷工方有可能。3.馬克思主義(Marxism):馬克思主義在歐陸國家擁有較多的支持,與較大的影響力,尤其在法、義的工會。教條馬克思主義與非教條馬克思主義都強調經濟與政治議題的不可分割性,尤其是存在勞動力的買賣雙方相互敵對的利益,以及敵對利益團體相對權力大小的重要性,因此都相當重視權力關係的探究。兩者所不同的是,教條派絕不與資本主義尋求妥協,認為集體協商與統合主義都會讓勞工領袖被收編,集體協商制的成長會使工會學會適應資方的利益,支持資本主義的就業關係;而非教條派則相信政治變遷是可以透過緩慢的、制度性的改革,逐步增添勞工階級的力量來實踐的。         在台灣民主化的過程中,工人的意識是抬頭的,只可惜台灣長期的恐共症讓台灣的工人未能進一步蛻變出階級意識,反而因為工人在自主性運動的過程中,需要政治力量的支援,經由與政黨的相互支援,讓缺乏政治鬥爭訓練的工人過深的涉入資產政黨的意識中。每一個經濟發展愈趨成熟的工業體系,其階級的向上流動性就愈少,貧富差距的拉大就是主要的表徵,階級世襲的結果就是大多數工人的後代要掙出普羅族群的可能性越少。每一個人出生就隸屬一個階級,那是馬克思所稱的「自在階級」,意即不待證明,工人家庭出生的小孩就是工人階級,而這階級意識要到他清楚自己在經濟體系中的不利地位,並決定打破諸多的不平等,這階級才轉化成「自為階級」,因為他已完成心理上的鬥爭準備。也許,台灣太多白手起家的傳奇鼓舞著太多的工人,日思夢縈著黑手變頭家,讓台灣工人的階級意識一直處於蒙眛不清中。         台灣工人一直無法轉化成自為階級,也就讓代表集體工人的工會失去做為一個爭平等要公義的社會運動的功能,前述的許多工會路線與理論,你認為台灣的工會是屬那一種?你會發覺不論是一元論或多元論(除了激進主義外),好像都有一點影子的存在;當然會有人解釋說因為要面對處理許多有關勞工的議題,自會有許多不同的方式,但不可諱言的一點就是-台灣工會沒有自己一套成熟的論述與鬥爭路線,借用各種可能互相矛盾的權宜之計,正是工會未成熟的特徵。在面對將越演越烈的民營化政策,台灣的國營事業工會必須儘快喚醒工人的階級意識,必須趕快建構一套專屬自己的理論與路線,並凝聚自主性工人群眾捍衛階級利益,否則它就只有等待右派資本主義來拆解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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