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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議題]東亞的未來與工會的功能…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有感/戴國榮勞工議題

東亞的未來與工會的功能…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有感/戴國榮

        前言:         亞洲社會論壇1(Social Asia Forum)係於1992年由我國文化大學陳繼盛教授、韓國西江大學卜榮基教授(Prof.Park,Young-Ki)及日本姬路獨協大學初岡昌一郎教授(Prof.Hatsuoka,Masaichiro)共同發起,每年輪流由日本、韓國及我國主辦,並自第五屆(1999年)起邀請中國參加。其屬非固定組織,每年國情會議之召開由我國財團法人勞工研究資料中心、韓國勞動文化交流協會、日本財團法人連合總合生活開發研究所及中國中華總工會承辦,希望藉由學術研討會議之舉辦,將各國非營利組織之力量予以結合,並作為亞洲經濟社會發展資訊交換之平台。會議研討主題從關心勞工問題出發,涵蓋人權、民主及亞洲整體發展。         此次會議由韓國(漢城)主辦,各國參加者多為關心勞工議題並學有專精的學者、專家及現職工會幹部,較具代表性者則有日本的初岡昌一郎教授(論壇創辦人)、前島巖(東海大學教授)、松本惟子(前眾議院議員)、井丿口登(自治勞國際局長)等;韓國方面為金東元(高麗大學教授)、卜容昇(慶熙大學教授)、権重東(ILO協會會長,韓國前勞動部長)、姜忠鎬博士(FKTU國際局長)等;中國方面則為白立文(職工對外交流協會副秘書長)、喬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在我國方面則由論壇創辦人陳繼盛教授率領十二人代表團出席,包括彭百崇(文化大學勞研所所長)、朱柔若(中正大學勞工研究系主任)、林佳和(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吳慎宜(財團法人勞工研究資料中心主任)、盧天麟(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財發(大同產業工會理事長)等,成員涵括學界、工運界。而在為期三天的活動中,彼此透過議題的研討、各國經驗的分享,希望能共同扶持社會弱勢,及早因應全球化而日益加劇的貧窮問題,繼而縮小貧富差距。其次,此次會議清楚定位在如何預防未來問題的發生,更甚於討論解決現階段問題的方案。再者,會議不做結論的共識,亦有別於其他,不但成為會議之特色,也使得整個研討會之內容更加寬廣,毋須拘泥在特定的框架中,讓與會者暢所欲言。智者不憂 仁者不惑 勇者不懼         陳繼盛教授在開幕致詞時表示,亞洲社會論壇的核心價值,是透過新的創見而運作,而非靠事先設計,所以,在這難得的場合中,應把自己國家的困難表達出來,以獲得彼此的理解、諒解。尤其,近十年的變化很大,台灣往後必須朝三個重要方向發展:         一、需要新憲法:台灣的政治環境特殊,因此,不得不將憲法問題當成國際事務來進行,而站在國際正義的立場,台灣不得不有自己的憲法,否則必將造成國際的不穩定和國內的不安。未來應廣泛徵求全民意見,而最重要的是將勞動基本權入憲。         二、勞動研究基本想法:過去是勞工問題的研究,著重在病理研究,但在迅速變化的環境中,如果不知勞動基本原理,將難以因應變局,所以,必須從病理研究轉向生理研究。如今,文化大學勞動研究所改為『勞動學研究所』,將成為勞動研究的重要趨勢,並擁有更寬廣的研究領域。         三、政治變化:過去一黨控制工會的情況已經瓦解,伴隨著組織體系的多元化,由不同組織體運作乃至全國性工會之運作,卻也仍發生問題,無法發揮力量。如何整合(非組織體)且相互呼應朝向正面發展,期待亞洲各國以不同的觀點給予指教與協助。         個人參與國際會議數次,卻在第一次與中國代表同台的國際場合中,親眼目睹陳繼盛教授堅定、自信而又充滿期待的宣示,那種鏗鏘有力的發言,不卑不亢的場景,直到現在還是深覺感動萬分。尤其在總統大選後,藍綠對決氣氛依舊濃厚,紛擾的政治環境仍未清明的狀況下,陳繼盛教授在國際場合的傑出表現,讓所有與會的台灣人深感與有榮焉,更因此深深觸動內心深處自然、原始的國家意識,久久不能自己。那是一種沒有藍綠考量,沒有政治意識型態的本能反應,那是身為國家子民,對國家充滿熱情的一種期待與認同。         茲願將此次研討會過程及討論議題與會員分享如后:         專題演講一         韓國勞資關係的展望         主講人:Yoo Jae-Seob(FKTU副委員長)         Yoo Jae-Seob副委員長認為世界上有很大的改變,包括大企業和小企業、貧富的落差形成交錯的問題,而演講重點則放在韓國工會關注的勞動問題、企業問題、社會問題及國與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等議題。而在談論勞資關係的未來展望時,則特別強調非正職勞工、部分工時(Part time)勞工在全球化的影響下急速增加,形成工會與政府間最大的衝突。尤其,在新自由主義下,個人主義的抬頭,不重視群體而是個人的情況日益明顯,因此,呼籲加強勞動與社會間的相互合作,期使社會兩極化現象(正職與非正職之間的薪資落差、貧富差距及教育支出相差六倍等現況)趨緩;並在預期未來勞資關係將更對立激化(對話無交集)的情況下,亟需讓企業經營透明化及營造對話氣氛,才能稍獲解決。

        第一議程 中國        勞動者組織權的法律保障與實踐         主講人:喬健(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        勞民工權益保障現狀與發展        主講人:姜穎(中國勞動關係學院副教授)

        勞動者組織權的法律保障與實踐         喬健教授的報告內容以2中國非公有制企業組建工會為例,說明勞動者組織權(Right to Organize)的定義、法律保障,並以較多的時間闡述中國組建工會的實體要件(會員資格、領導人資格、工會組織的合法性等)及程序要件(申請、批准等)。其次,中國在2001年通過的《工會法》修正案中,其認為達到五項法律保障:         (一) 上級工會履行幫助和指導職工組建工會的職權有保障。         (二) 對企業支援建會工作提出了具體的法律要求。         (三) 為發揮街道和鄉鎮工會這一中間環節的作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 工會組織形式的多樣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五) 對組建工會的法律責任提供了法律保障。         另其認為中國現階段必須解決的問題為:         (一) 會員資格:私營企業的老闆以及私企或外企的高級管理人員能否加入工會。而由老闆的親信或親屬如二老闆、老闆娘擔任私企工會主席的情況,在目前的中國已不是個別現象。         (二)對不合程式要件的〝自發工會〞要具體分析和加以引導:依據中國法律,只有被中華全國總工會所屬工會批准方為合法工會。但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和勞資矛盾的突出,一些未經批准的工人自發成立的組織在各地都有出現,這些組織實際上也具有工會的性質,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這些自發性的工會組織,既涉及到工會體制,也涉及到工人的權利,是一個政策性強的工作,應當慎重處理。         最後,喬健教授提出具體完善勞動者組織權保障的政策措施如后:         (一)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工會規範化建設:         〈1〉要把組建工會和發展會員的工作作為一項長期而艱鉅的任務,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建會的成果,積極探索組建工會的長效機制。         〈2〉已組建工會的工作重點要從〝一個班子、一塊牌子、一個印子、一個台賬、一次活動和一個工會經費帳戶〞的最低工作標準向有效發揮作用和規範化建設轉變。         〈3〉要以〝基層組織是否具有活力作為檢查和考核新建企業工會工作的重要標準〞。         (二)改革工會的組織領導體制:         〈1〉根據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化的客觀要求,改革工會的組織領導體制。         〈2〉增強工會工作的自主性和獨立性為重點,通過〝上代下〞的領導和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工會工作水平,推動企業勞資關係持久、協調和平衡發展。         〈3〉在現行工會組織體制改革的思路上,分別提出就組織機構的設置、組織方式、工作職責的劃分、幹部的配備、及工會改革和突出為全應當得到各級政黨領導的支援和理解等五大政策建議。         (三)完善工會立法,保障勞動者的組織權:建議從以下兩方面修訂《工會法》:         〈1〉引入〝不當勞工行為〞的概念,禁止雇主及其代理人侵害勞動者的組織權利。         〈2〉增設會員一章,詳述會員的權利和義務,會員與非會員的待遇差別,進一步增強工會組織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勞民工權益保障現狀與發展3         姜穎教授論述內容主要針對中國特有的勞工-「農民工」的問題,作深入之剖析。姜穎教授認為「農民工」是農村剩餘勞動力進入城市形成的一個特殊群體,是中國邁向工業化和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然結果,在目前中國每3個產業工人中就有2個來自農村地區,並預估未來20年從農村轉移到城鎮工作的人口,將由現1.3億人增加到3億人。惟因體制等諸多原因,現在的農民工權益在很多方面未得到落實和保護,儼然成了城市中的邊緣人。這些數以億計的農民工長期居於社會劣勢,不但失業率較高、就業限制較多,不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亦十分普遍,使得勞動報酬普遍較低,工資被企業拖欠現象嚴重,且超時勞動、勞動保護較差等問題層出不窮,使得農民工無法充分享受社會保障。再者,其更進一步說明影響農民工權益得不到保護的原因為:         (一) 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二元社會管理。         (二) 政府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         (三) 以城市改革為中心的戰略也註定使農民工難以成為改革的受益者。         (四) 缺乏組織代表。         (五) 勞動法沒有得到很好的貫徹執行。         最後,姜穎教授提出建立農民工權益的保障體系如后:         (一) 打破城鄉經濟社會二元結構。         (二) 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落實勞動法所賦予農民工的勞動權利:         〈1〉清除一系列阻礙農民工進成務工的歧視性政策法規。         〈2〉勞動監察部應加大執法力度,對侵犯農民工合法權益的用人單位堅決查處,嚴懲不簽勞動合同和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3〉司法機關在處理涉及農民工的爭議時,應在法律規定的限度內向弱者傾協。         〈4〉在全社會宣傳勞動法和工會法,使之形成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會紛圍。         (三) 完善勞動法律體系:加速《勞動合同法》、《促進就業法》、《集體合同法》、《工資法》、《社會保障法》、《勞動爭議處理法》等勞動立法,使農民工同想公民的勞動權利和尊嚴。         (四) 工會在農民工保護上需要制度創新:工會應積極促進建立企業、勞動者(工會)及政府對勞資關係的協調機制,從整體上維護農民工的權益。         (五) 政府加強對農民工的培訓,提高農民工的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

        第二議程 日本        東亞之未來與工會之任務         主講人:前島 巖(東海大學教授)        東亞共同體構想之展開與日本工會之課題        主講人:成川秀明(日本連合總研首席研究員)

         東亞之未來與工會之任務4          前島 巖教授以摸索之東亞、東亞的現狀為始點,再就地區協力的摸索,闡述「共同體」到現實協力關係之自由貿易協定(FTA)之締結。再者,以〝世界工廠化之東亞〞觀點,評析東亞在經濟方面之表現,例在直接投資與工業化之進展、社會層面發展之遲緩等研究上,皆有深入且精闢之論述。另對於邁向社會性亞洲之建設,則提出見解如后:          (一) 超越經濟成長之目標:尊重人人之自由與福祉。          (二) 建設社會性亞洲之地區協力:超越國家界限,建立「東亞共同體」之願景、基本價值與地區性協力。          〈1〉社會層面發展之具體協力部分:          ● 貧困之消除及社會之保護。          ● 人權勞動團結權。          ● 僱用與勞資關係。          ● 與雇用之區化。          ● 教育之強化。          ● 國家之服務與所得之分配。          ● 援助與自立。          〈2〉環境、健康、生活品質、安全及資訊等部分之地區性協力亦屬重要。          (三)工會之任務:          〈1〉成為「社會性亞洲共同體」建設之原動力。因為工會是東亞社會中,最有活動力的壓力團體。          〈2〉不論國內或國際組織,確立勞資政三方構成之社會性對話,推動國內外社會層面之發展。          〈3〉企業層級、海外直接投資或投資地勞資關係與勞資糾紛等,可以呈現工會間之協力關係。          〈4〉工會不能任由東亞以較低之工資與惡劣之勞動條件,吸引海外直接投資之狀況繼續存在。          〈5〉工會應讓東亞擁有世界模範之勞動條件。          東亞共同體構想之展開與日本工會之課題          成川秀明的報告主要以經濟合作協定(EPA)、自由貿易協定(FTA)及工會等相關議題為主,論及內容為:          (一) 1990年代後半期,美國、歐盟對重大議題整合之協定。          (二) 自2000年起,中國、日本及韓國推動自由貿易協定。          (三) 以東南亞國協為核心,全球化之生產活動活絡,大企業活躍於多個國家。          (四)二次大戰後,日本工會歷經之問題為:          〈1〉產業結構大轉變          〈2〉失業問題。          〈3〉產業空洞化。          〈4〉勞動流失。          (五)工會對勞工僱用及勞動條件的檢討。          (六) 工會對經濟合作協定(EPA)的看法:          〈1〉目前協定內容工會無法參與,其負面之影響無法遏止,所以工會應該要參加。          〈2〉EPA對於人的移動(勞動者的移動)及其生活品質、環境產生中長期影響。 〈         3〉企業必須遵守國際勞工組織發表之宣言,包括人權、集體談判、環保責任、童工之禁止、環保科技開發及普及等。          (七)東亞共同體的未來:          〈1〉形成:          ● 對未來的共同展望。          ●自由社會基本價值觀的共有。          〈2〉策略與目標 :          ● 經濟上互惠,共同繁榮發展。          ● 政治上的戰略目標:以美國為主體的泛周邊國。          ● 以「社會」作為共同平台的亞洲。         第三議程 台灣        經濟發展、政治轉型與台灣工會運動之未來        主講人:朱柔若(中正大學教授)        2004年台灣勞動情勢        主講人:林佳和(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執行長)         經濟發展、政治轉型與台灣工會運動之未來         朱柔若教授從勞資爭議的角度切入,談論重點為5:         (一)政治鬆綁與勞工運動的組織性格:         〈1〉1987年前後的自主工會運動:政治自由化對台灣勞工運動的影響:         ● 鼓勵自主工運的發展。         ●提供自主工運人士、政治人物及知識份子一次結盟之機會,後來這個聯盟發展成為一個勞工政黨 - 工黨。         〈2〉1994年以後的自主工會運動。         〈3〉工會運動受政治力量之影響。         (二)經濟轉型、產業結構重整與2000年以後工會運動的可能特色:         〈1〉在全球化的強大壓力下,大量本國勞工失業與大量外籍勞工的引進問題,將會是形塑這個世紀台灣勞工運動性格的主要結構因素。         〈2〉勞動三權入憲。         〈3〉團體協約的協商、締結與執行。         〈4〉外勞組織化的可能性。         〈5〉非典型勞工組織化的可能性。         2004年台灣勞動情勢         林佳和執行長就當前台灣勞動情勢提出完整的分析與陳述,其發表論文焦點為6:         (一) 失業問題:         〈1〉失業數字的意義。         〈2〉短期創造就業與長期失業。         〈3〉原住民族失業。         (二) 勞動力運用與發展:         〈1〉女性勞動力。         〈2〉派遣勞動力之滋生與成長:|         ● 派遣勞動立法的意義、法律關係、權益保障何在?         ● 派遣公司的管理?         ● 派遣業的未來?         ● 日本在派遣勞動立法後,造成派遣勞工越來越多。         ● 派遣業問題核心:勞動市場僱用型態用來越多。         〈3〉外籍勞動力的特殊問題。         ● 簽證年限。         ● 引進流程。         ● 教育問題。         (三) 社會安全體系的建構 - 勞工退休制度的改革。         (四) 集體勞動關係的面貌。         (五) 未來「經濟」對工會之影響最大。         第四議程 韓國        東亞共同體之未來與工會之功能        主講人:KANG Choog-Ho(FKTU國際局長)        韓國勞資關係之現況與特徵        主講人:NHO Yong-Jin(漢城產業大學專任講師         東亞共同體之未來與工會之功能         KANG Choog-Ho局長談論的範圍鎖定在:         (一) 非典型僱用勞工的定義及探討其在韓國工作之情形。         (二) 整體就業市場僱用情形並不穩定的環境中,企業以先僱用有工作經驗的勞工為主,造成目前年輕人失業率居高不下。         (三) 政府對勞資爭議採取旁觀所衍生之問題。         (四) 工會如何讓社會輿論轉為正面支持。         (五) 企業內工會成立與否,影響非典型僱用。         (六) 法律對勞工保護之不足。         (七) FKTU(韓國勞動組合總連盟)產生10位國會議員對勞工政策之影響。         韓國勞資關係之現況與特徵         NHO Yong-Jin教授對韓國2004年上半年的各種環境現況做了詳細說明7:         (一)經濟政治環境:         〈1〉經濟及勞動市場之動向,包括:         ● 經濟動向:國內生產成長5﹪。         ● 海外直接投資之動向:工廠外移隨之而來的結構性調整。         ● 失業率的動向:3﹪。         ● 薪資動向:薪資結構面拉大兩極化現象,勞動生產之增加率幾乎為平線移動。         ● 工作時間動向:有可漸進之縮短趨勢。         〈2〉政治環境:政治情勢。 〈        3〉其他環境之變化,包含:         ● 法定工作時間之縮短:由44小時縮短為40小時(政府勞動基準法之修正法案於2003年8月29日通過,尚未至勞資合意)。         ● 廢止按月計算之休假,改以年度休假15〜25日,生理假不算休假。         ● 彈性工作時間單位期間擴大為3個月。(特定日工作時間限於12小時;特定週之工作時間限於52小時)         ● 修正案施行後3年,延長工作時間之限度由周12小時增加至16小時,薪資加成率以最初4小時為限,由原來的50﹪調降為25﹪         (二)工會組織之現況:         ● 工會組織率之移動:由1989年之高點逐漸往下降,其後有小幅增加。         ● 韓國勞總與民主勞總組織規模之現況,以2002年底為例: 韓國勞總:會員工會5063個,會員88萬人。 民主勞總:會員工會1529個,會員69萬人。單一工會之會員數較多,是以大企業為中心之組織。         ● 工會組織型態別構成現況:以企業別工會為主流,但最近有移轉至產業別工會之傾向。         ● 兩勞總指導部之交替。         (三)2004年上半年勞資關係現況與特徵:         〈1〉中央層級之勞資政關係,勞資政委員會所為公共部門結構調整之結論。         〈2〉薪資、團體交涉之現況及評價:         ● 團體交涉之議題:包括薪資、工作時間縮短、產業空洞化及結構調整問題、非正式勞工問題。         ● 薪資調升之動向:100人以上企業之協約薪資調升率於2004年6月為5.4﹪,與前一年度相比減少1.3﹪,但仍為高水準。         ● 薪資交涉成功之企業中,「薪資凍結」者為18﹪,「調降」者為0.5﹪,與前一年度相比,各有13.2﹪及0.2﹪之增加,而其中84.7﹪的企業為未滿300人之企業。         ● 工作時間之調整動向:1000人以上大企業及公企業預定於2004年7月1日起實施每週工作40小時制。         ● 非正式勞動者待遇的改善。         ● 社會連帶基金之要求。         〈3〉交涉架構上之特徵:產業別交涉的增加。產業別交涉為在既存之戰鬥工會主義路線延長線上進行,將導致勞資爭議之大規模化。         〈4〉勞資爭議之特徵:產業別交涉的增加是造成勞資爭議增加的主要原因。         〈5〉政府勞資關係政策之變化:政府勞資關係政策之基調為尊重勞資自律原則,對於過當、違法之罷工給予嚴格之規範。         (四)2004年上半年勞資關係之評價:         〈1〉主要潮流依然為分散的企業別交涉、薪資交涉中心之分配交涉、大幅調薪之要求。         〈2〉部分的脫離企業別勞資關係制度與交錯的交涉文化之各種努力才要開始。         〈3〉政府勞資關係政策對於交涉之介入予以最大之自我限制,開始遵守勞資自律交涉原則。         會後感:         此次,從中國學者的論文中,我們感受到大陸當代年輕學者思維的逐步開放,與願意面對問題的態度,且能提出具前瞻性的看法與策略行動。另也發現兩岸間工會運動發展的截然不同,最主要的差異在於中國採取「由上而下」的集權式領導,而台灣則為「由下而上」的合議制領導。其次,中國工會幹部的屬性,在未明確排除行使管理權的資方代表,甚至允許〝純資方〞主導工會,這種「勞資不分」引發的角色定位模糊現象,看在強調工會自主的台灣人眼中,著實匪夷所思,也同樣留下深刻印象。衷心期待亦樂見中國人敢於面對問題的態度,也衷心冀盼他們的逐步改革發揮成效,讓中國真正脫離「人制」走向「法制」社會。         誠如日本籍的初岡教授所言,把東亞主題擺在同一點,把討論視為邁向未來的啟發點,在『市民社會』已經落實的今日,如何經由論壇建構友好夥伴關係與信賴關係,在東亞地區形成一個新的網絡;如何因應多樣化,以符合未來需求的觀點至為重要,亦值得我們加以關注。因此,東亞國家面對勞動法令對勞工保護的不足、公權力不彰等同樣的問題,即使各國的國情不同、政治屬性不同、制度不同、思想不同,但是勞動者對政府的期待,對於提昇勞動者社會地位、勞動條件及改善生活品質的價值觀與態度卻是一致。國際勞工正在用行動共同構築一個夢:追求一個沒有貧富差距、一個能讓勞工活得有尊嚴與快樂的地球村。資料來源: 1吳慎宜譯,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大會手冊,頁1〜2,2004。 2喬健,《勞動者組織權的法律保障與實踐》,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13,2004。 3姜穎,《勞民工權益保障現狀與發展》,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9,2004。 4前島 巖,《東亞之未來與工會之任務》,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6,2004。 5朱柔若,《經濟發展、政治轉型與台灣工會運動之未來》,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16,2004。 6林佳和,《2004年台灣勞動情勢》,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13,2004。 7NHO Yong-Jin,《韓國勞資關係之現況與特徵》,吳慎宜譯,第十屆亞洲社會論壇論文,頁1〜7,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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