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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權益]民營化的諷刺─論中華銀事件/阿.真勞工權益

民營化的諷刺─論中華銀事件/阿 真

[勞工權益]民營化的諷刺─論中華銀事件/阿.真

[勞工權益]民營化的諷刺─論中華銀事件/阿.真

▲中華銀民眾擠兌現場新聞資料畫面。 ▲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新聞資料畫面。

2007年的的新年氣息尚未完全散去,台灣的金融風暴卻如洪水爆發般襲捲全台。台灣的金融業在歷經2006年的驚濤駭浪後,本想新年新氣象,要準備重新出發的當口,沒想到又爆發力霸集團掏空中華銀的金融危機。政府於2002年所推動「一次金改」已經讓人民付出慘痛的代價,在財團惡搞下,有將近4000億元的成本要由社會大眾納稅人買單。此外,公民營銀行大幅推動消金業務,雖然讓營業額及利潤帳面數字好看,但卻造成去年影響民生甚巨的雙卡風暴以及卡奴問題。而2004年底的「二次金改」推動銀行整併,各大民營金控集團高層,紛紛瞄準績效良好公營行庫,以小吃大、從中牟利,後來才因被強烈抨擊為財團化、掏空人民資本才宣告暫停。而先前大肆韃伐公股銀行效率不彰、市佔率高達五成的「民營化派」學者專家似乎無法也對台灣這種只要「買(賣)官銀」就會出事的特殊現象做出一番合理解釋。在當時各界有官股非民營化不可」觀念,似乎也隨著一連串的事件而漸漸有所動搖。

這次的中華銀事件肇因於力霸集團財務遭逢空前危機,除了力霸集團本身向各銀行的貸款是主要問題外,旗下力華證券所發行之本票也幾乎成了廢紙,旗下的中華銀行更在一日內被擠兌近兩百億元,是近六年來金融業最嚴重的擠兌現象。金管會於2007年1月5日緊急宣布,中央存保公司於2007年1月6日凌晨接管中華銀。而台灣證券交易所也緊急處置宣佈自2007年1月8日起中華銀行將被打入全額交割股。金融重建基金於1月5日一天內接管兩家問題金融機構,金管會先宣布接管花蓮企銀,後因中華銀擠兌嚴重,又緊急決定接管中華銀。金管會宣布接管後,中華銀帳上原本一百多億元的「股東權益」將一夕歸零,而五萬多名中華銀小股東則變成最無辜的受害人。

其實官股民營化一值都存在有財團化、被掏空的風險,台灣金管會無效率的金檢制度自難辭其咎。財團銀行與背後的家族企業間的利益輸送、虧損移轉、內部資金往來,惡意掏空的黑箱作業,至今官員們視若未見,而高層的官商共利結構,更使得應有的監督管理如同虛設。以中華銀事件為例,不但對事件的發生無預防能力,還讓王又曾夫婦成功潛逃出境。這也難怪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對這次事件大為震怒,要求金管會務必防微杜漸,該送檢調或禁止關係人資產移轉,或限制大股東及負責人出境,或介入接管及裁罰等動作,要求務必確實,不容再爆出下一個地雷,也不容企業債留台灣、錢進大陸。但是這些動作,就算達成目標也無法挽救已經造成的中華銀問題,目前政府已接管中華銀,並很可能在半年內公開標售,而拍賣之後再加上之前接管的花企及東企,將直接衝擊上千名的員工工作權能否受到保障,更關係到國內失業率變化,人民的權益也只能再一次地被犧牲。

政府把一些績優的公營銀行賤賣給財團說是民營化,一方面又花大筆錢去接管出問題的民營銀行,如此的做法實在令人不知道民營化的好處在哪裡。說要回歸市場競爭,政府卻不停地拿人民的血汗錢去「拯救」這些早已被掏空的不良銀行,這豈不是本末倒置嗎?經營不良的銀行不就是要讓它倒閉嗎?金管會這樣以接收的方式處理下去,市場優勝劣敗機制根本無法有效運作。而對於那些涉嫌淘空、影響金融秩序的財閥巨纛,更應該將他們繩之以法。否則,國庫必須虛耗納稅人血汗錢彌補力霸捅下的大窟窿,國家整體損失何其大?再者,台灣發生財團掏空公司資產的案子,力霸集團並不是第一起,但政府卻還是沒有一套完整的機制來遏止類似的事件發生,只能眼睜睜看著這些不良的企業負責人,不斷地將公司的資產往自己的口袋裡面搬。行政、司法當局實應嚴格追究民刑及行政法責任,如果現行法規處罰太輕,主管單位就應立即提出修正法案,才能達到嚴辦的目的,有效制止類似弊端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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