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9時莊理事長聯合各友會理事長及工會幹部等,赴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關切公保法第48條修正案。經過冗長會議討論,於中午1時通過『公保法第48條修正動議案』,下午並經四個黨團簽章同意「公教人員保險法增訂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將逕送院會二讀、三讀。
本次修正重點在於經濟部所屬事業投保公保員工,退休後即可適用公保年金,並追溯至103年6月1日起適用(日出條款),相關費率比照私校人員辦理。
公保年金案是本會近年來努力爭取的議題,本案尚須立法院院會二、三讀始生效力。感謝朝野各黨團及積極協助本案的立法委員與各級工會幹部,期近日內順利完成立法,以保障會員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