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議題]勞委會自立天地./朱言貴勞工議題

勞委會自立天地/朱言貴

 

  [勞工議題]勞委會自立天地./朱言貴  
 

勞委會也有所謂「內閣總辭」,勞保局總經理蔡吉安即將屆齡卸任,由於前朝勞保局副總經理、主秘都發生拒絕同進退事件,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上任後,立下一個內部規定,未來勞保局六個職務須與主委同進退,形同打造勞委會特殊體制。

        如此一來,勞委會形同建立自己的獨立王國,用本身之內規,決定勞委會重要人事任免。從良性一面觀察,樹立勞委會集體負責作風,責任判然分明;從惡性的一面省思,此舉無異侵犯了行政院長人事權,假設每個部會首長皆自立山頭,閣揆只好垂拱無為,揮灑的空間自然縮小。

        其實勞委會的內規,既非國家的法律,其拘束力十分有限,亦無法與上級機關的規定,產生牴觸的現象,充其量供勞委會內部,執行業務的準據,本質上並無不可,同時讓勞委會「好辦事」,沒有什麼不妥,稱呼勞保局高層為「準政務官」,即表示其與勞委會主委命運與共,必須配合主委之理念施政,具有確實上的需要。

        本來,民主政治下的政務官,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擔任部會首長的人,莫不有其政策的規劃,連同其底下的核心幕僚,均須貫徹首長的意志,才能發揮如臂使指的效果,如果前朝遺臣還是戀棧不去,就會產生權責不清的後果,因此除了常任文官之外,所有跟隨部會首長晉用者,必須一起下台。

        準此,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責成重要幕僚,事先寫妥切結書,一旦王如玄離開了勞委會,這些人必須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的作風,實際上是一項正確做法,「怎麼來,就怎麼去」,一點都不拖泥帶水,足以樹立典範價值,供後來者有個取法的標準,毋庸和稀泥打迷糊仗,對國家及個人都不好。

 

 
 

[勞工議題]勞委會自立天地./朱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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