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勞工

[勞工權益]本會暨中油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99年小組長訓練」報導/王全毅勞工權益

本會暨中油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99年小組長訓練」報導/王全毅

 

 

[勞工權益]本會暨中油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99年小組長訓練」報導/王全毅 

台灣石油工會暨中油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99年小組長訓練,於3月23日至3月26日及3月29日至4月1日分四梯次假新竹馬武督舉辦,本次訓練特安排王理事長報告工會運作概況,及福利總會羅主委報告福利會業務狀況,期讓小組長充份瞭解兩系統平日運作情形。茲將訓練課程重點摘要如下:

一、已爭取之員工權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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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高模範勞工出國參訪補助費:總會模範勞工由原兩萬元提高至兩萬五千元;各分會優秀勞工由原壹萬元提高至壹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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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修訂派、雇用職等最低工作年資標準(升等時程縮短),自99年1月1日起開始適用。           (三) 員工追溯升等後加班費、全勤獎金等各項差額補發,並溯至98年1月1日以後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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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提高雇用人員考升派用人員錄取員額:初任專業性職位甄試錄取員額由10%增加至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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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爭取颱風過境期間,輪休人員比照辦公室停止上班時數給予補休,中油公司98年11月2日已函文同意將「並在不增加加班費支出前提下,調配補休時間」等不合理規定修改為「輪休人員比照辦公室停止上班時數給予補休,於期限內澤期休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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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爭取中油公司97年度工作考成案改列甲等:年度工作考成影響考績比例,若考列乙等時考績比例將降為65%、工作獎金減為0.8個月,歷經本會幹部四個多月爭取,行政院於98年11月3日函文,中油公司97年工作考成由乙等改列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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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繼續辦理跨等支薪:事業單位已同意98年繼續辦理(名額為10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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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98年11月20日動員本會及各友會動員幹部計1300餘人就員工權益進行抗議,陳情活動訴求主軸為:「要公平」、「要公理」、「要正義」、「要尊嚴」,經濟部除當場道歉外並承諾未來若遇新聞媒體發表不當言論污衊國公營事業,將主動對外澄清說明,以維護員工之勞動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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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針對立委刪減福利金提案或提案修改「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福利金提撥比例案進行遊說,98年12月21日及23日立法院審查中油公司99年度預算,本會動員幹部全程關切並進行溝通,獲得支持維持現況。中油公司99年度預算已順利完成一讀。

二、保障員工權益

(一) 爭取97年度績效獎金

           98

年5月27日績效獎金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油公司97年虧損1387億元,因此審議結果獎金為零。本會主張中油公司97年度虧損主因包括凍漲〈虧549億元〉、緩漲、多元吸收、月調改週調等,前述虧損皆因配合政府政策,不應歸咎於中油員工,因此於98年11月20日動員總會、各分會及各友會幹部前往經濟部抗議,獲同意「從寬認列政策性因素」。國營會於98年12月2日召開「績效獎金審議委員會」,初步審議結果中油公司為1.29個月。本會全體幹部認為該結果不足以反映中油公司97年度配合政府凍漲油價政策及穩定民生經濟的貢獻,因此將持續努力爭取。

(二) 維持久任年資獎金適用至民營化基準日〈96年1月1日以後新進人員不適用〉

        本會主張維持久任年資獎金適用至民營化基準日,惟98年9月15日經濟部函告已修訂部屬員工久任獎金辦法第十條:本辦法自57年1月1日施行至98年12月31日止。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98年9月25日召開經濟部所屬事業工會對久任獎金結算補償共同意見:按實際年資加計5年年資且不打折方式進行3階段補償,凡96年1月1日前進公司人員列入補償對象,年資尾數不滿半年者,以半年記,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以1年計。98年11月18日經濟部召開部屬事業工會協調會,各友會建議按經濟部結算補償方案辦理,由於本會堅持,經濟部提出另一優惠措施:按98年12月31日實際年資依比例進行3階段補償,凡96年1月1日前進公司人員列入補償對象,年資尾數不滿一年者,以一年計。行政院於98年12月30日召開跨部會會議,由於人事行政局朱副局長中途離席,因此未達成共識。本會將持續與部長協商爭取公平合理之久任獎金結算方案。

(三) 高雄廠遷〈關〉廠員工工作權益保障

        民國79年政府代中油承諾25年(民國104年)後高雄廠遷〈關〉廠,惟並無相關配套措施,恐將影響員工工作權益及中油整體競爭力,本會將持續努力爭取配套措施,以確保員工之工作權益及追求中油公司之永續經營。

三、爭取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權益

        爭取公保年金制度合理化:本會爭取修改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及第33條獲經濟部認同並報院核定。惟經濟部召開跨部會協調會,交通部、財政部皆表達反對立場。98年11月20日本會及各友會至經濟部抗議陳情後,經濟部成立專案小組研議解決方案。99年1月6日國營會第四次專案小組會議彙總報告向經濟部次長簡報,擬議方向:

(1)退休部分:

        第1方案:繼續推動修正「勞工退休金條例」第8條修正草案,將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納入適用。第2方案:修正「部屬事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於工作年資超過30年以者,每滿1個月給與百分之6個基數。

(2)保險部分:

        第1方案:建議銓敘部修正「公保新制」,針對無月退休金事業公保被保險人,公保年金之所得率,比照勞保提高至1.55%。第2方案:建議銓敘部修改「公保法施行細則」排除公營事業為要保機關,原投公保人員改投勞保,原公保年資併計勞保年資。

(3)上揭如仍無法達成目的,

則建議繼續推動國營事業管理法31條及33條修正案,建議增列國營事業副總經理以下人員「不具公務員身分」、「一律參加勞工保險」等條文。經本會透過各種管道陳情反映爭取,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於99年2月1日函文銓敘部,建議銓敘部規劃公保年金給付標準時,宜考量與勞保年金給付標準之衡平。

        銓敘部亦於

99年2月4日函復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表示,因是涉不同保險制度轉換問題,與整體老年經濟安全保障制度,本案將納入行政院經建會『年金制度改革規劃專案小組』進行討論。因此是否研議提高該類人員之年金給付標準或以何種方式促成該類人員改投勞保等事宜,仍須待經建會召開會議協商,俟具體結論後再據以辦理。本會將持續追蹤後續處理進度。

四、爭取合理激勵制度

(一) 制定合理績效獎金辦法

        經濟部提出部屬事業績效獎金制度改善方案,須考量到顧客滿意度、政策達成與社會貢獻度、經濟成長率,本會認為該方案極其不合理,將持續溝通並爭取合理的激勵制度。

(二) 辦理不限人數之員工優惠離退方案

        行政院核定「中華民國98年至100年鬆綁員額管制促進就業計畫」實施期間至100年底止,包括(1)員額管制:精簡門檻不得低於現有員額2%或50人。(2)人力運用限制:得在年度專案精簡優惠離退人員用人費50%範圍內報經行政院同意辦理回補,回補人力不超過該年度專案精簡總員額數。

五、追求企業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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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動國營事業人事制度一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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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維持合理浮動油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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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實三輕更新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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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動國光石化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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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昇中油公司企業形象。

六、小組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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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障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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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行勞工教育。

        (

三)會員動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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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時召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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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認真處理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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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持密切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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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鼓勵參與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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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發掘新的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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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關懷會員生活。

七、小組長固定工作

        (

一)會員事故慰問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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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會刊與快訊之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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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組會議暫定每兩個月召開一次,必

        要時得由小組長召開臨時會議。每年至少須召開小組會議兩次,且於

12月份小組會議推荐模範勞工並改選小組長。

        本會暨中油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

99年小

組長訓練已順利落幕,希望透過本次的訓練,讓小組長們能更精確地掌握工會及福利總會的運作近況,並即時地傳遞予會員週知,同時將會員所遭遇的問題與需求,及時地反映給工會,讓工會可以替會員尋求最佳解決之道,工會希望透過與小組長間的緊密合作,讓會員們與工會的心能緊緊團結在一起,有會員作工會的後盾,工會才能無後顧之憂地替會員爭取權益,勞動權益與勞動尊嚴的爭取需要靠大家齊心協力才能辦得到,因為「權益是不會從天上掉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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