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口高齡化,也使得長照成為重要議題,108年五一勞工大遊行,有五、六千人上街頭,要捍衛勞工權益,其中一項訴求,就是希望「長期照顧安排假」,可以入法。勞動部亦於今年9月邀請學者專家、相關勞雇團體及部會進行初步意見交換。高齡化浪潮,全台有70多萬名「失能」人口,也有231萬名勞工,要照顧家中失能長輩,甚至每年13萬人因此離職。

  根據勞動部2016年資料,台灣 1153萬勞動人口中,約 231萬人因為照顧失能、失智家人照顧而工作受影響,每年約13.3 萬人「因照顧而離職」,日本則每年約有十萬人 「介護離職」,但台灣人口僅日本的五分之一,照顧離職的人數反倒更多;另據行政院 主計總處之統計,2017 年時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於婚育年齡之際(30~34 歲)尚有 84.15%,但在照護離職的年齡層(50~54歲)則陡降 13.14 個百分點為60.37%,更加突顯台灣的照顧離職以及女性勞動參與問題之嚴重性。

  目前台灣約七十九萬名失能、失智及身心障礙者,約三成聘僱外籍看護工、逾五成由家庭獨力照顧,僅約兩成使用長照服務。根據家總2017年「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每周投入逾20小時在家照顧的「在職照顧者」平均照顧約8年,其中40-55歲占73%,44%擔任主管職位,37%年資超過10年以上。這些照顧離職者多是中高齡的熟練勞工,對勞工而言,損失不只是一份薪水,年老退休金也不保;對雇主而言,痛失熟練的員工,也是技術人力的相當損失;對國家而言,不僅面對眼前整體勞動力與經濟力損失,未來還可能要為老後的離職照顧者提供長期經濟救助。中高齡勞工在解決家庭照顧問題以後,若要重返職場必定更加困難。失去收入的失業勞工,將更難以繼續承擔照顧失能家屬的責任,如此一來惡性循環,家庭與國家的負擔都將更加沈重。因此,如何因應高齡社會的家庭照顧需求,又能把勞動者留在職場,就成了當前急須處理的重要課題。

民團提出「長期照顧安排假」入法:

  每位勞工在失能、失智家人核定列入長期照顧人口的期間,最長可申請180天的「長期照顧安排假」。前30日面對處理最忙亂的照顧安排,可請領六成的投保薪資,比照「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作法,至少在前30 日給付「長期照顧安排留職停薪津貼」;其餘 150 日為彈性請假,允許半天或一天的彈性請假。

「長期照顧安排假」的財源:

  民間團體提出長期照顧「安排假」,希望給勞工「緩衝時間」安排長照資源,規劃前30天假請領薪資六成津貼的部分由就業保險來補助,後續150天則是無薪彈性假;財源方面,由「就業保險」加1%支付津貼,但立委認為,可以開辦長照保險。民團表示,(家中)事件剛發生的前30天是非常重要的時候,要處理很多事情例如申請醫療養護資源等,所以我們希望,至少在這個30天的部分可以有大約六成比例的薪資,公司應該是要更努力去把這些資深的、熟練的勞工留下來。如此一來,以就業保險的社會互助制度來減低與承擔高齡社會的勞工家庭照顧風險,企業也不至於流失熟練勞工、技術人才資源,國家也可減少中高齡勞工因照顧離職而失業、家庭陷入經濟困境、社福負擔加重等惡性循環。

現今各國照顧假制度之比較分析:

  比較分析各國制度,北歐國家的照顧假制度相對完整,透過立法來要求雇主必須提供休假。歐洲國家根據過去親職假制度運作的經驗發現:提供工作機會保障與有酬薪的照顧假,的確有助於育兒的女性留在勞動市場;然而休假的安排若缺乏彈性,女性在長時間的塊狀休假後重返勞動市場的心理與社會阻力也會隨之增加,人力資本低的女性影響尤其大。1、因此,歐盟對於其會員國親職假的改革建議是非塊狀的「彈性」請假模式。2、政府若實施「長期照顧安排假」,也應參照此一改革建議,採取「非塊狀」的彈性請假模式,亦即允許以半天或一天為單位的彈性請假。

  日本2016年提出「零介護離職」對策,提供每位失能、失智老人的就業子女共93天「顧老假」,最多可分三次請領,請假期間補助 67%薪資,由雇用保險支應,以減少照顧離職風險。日本93天「顧老假」,是由該名老人所有的就業子女共同分享,並不是每位就業子女均享有93天「顧老假」。

資方對於「長期照顧安排假」的看法:

  資方認為在執行上可能會面臨到家族中誰有資格請假、又能否重複申請等問題,建議維持現狀。而政府應該拚經濟,增加企業收入、才能讓勞工加薪,有充足財源「顧老」,針對「長照安排假」,勞資各有立場,就得看討論後,雙方能否達成共識。


勞動部將與衛福部等部會審慎研議:

  因應高齡化社會,為達到照顧不離職,如何於現行長期照顧體制下,使包括受僱者在內的每一個國民順利安排家人長照事宜,涉及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相關部會業務。鑑於各界對於長期照顧安排假議題之重視,勞動部透過今(108)年「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瞭解受僱者對於長期照顧資源之需求,有關訂定長期照顧安排假之可行性,勞動部已於108年6月及9月邀請學者專家、相關倡議團體、全國性勞雇團體及相關部會進行初步意見交換,與會代表認為須就長期照顧安排假之實際需求、內涵定義加以釐清,並對於申請之資格條件、日數、適用事業單位規模、雇主人力調配及財源等皆有所疑義。勞動部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凝聚社會共識,廣泛聽取社會大眾的看法,俾利制度上完善規劃。

參考資料: 勞動部網站、婦女新知基金會網站資料。

表1.各類型之照護架比較表
圖1.民團提案180天長照假 民眾冷感一周不到50人附議(照片來源:聯合新聞網)
圖02.照顧家人被迫離職...近百團體連署「長照安排假」 爭取30天有薪假圖02.(照片來源:ET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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