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發達,懶人經濟崛起,使得UberEats、foodpanda這些網路平台外送業務迅速發展,在各大路口、街頭巷弄,無不隨處可見其摩托車忙碌的蹤影。但相對地,外送員勞工權益的保障也成為了近來最熱門的話題。在去年10月食物平台外送員接連發生兩起死亡車禍後,勞動部終於將 UberEats、foodpanda 兩家外送員認定為「假承攬、真雇傭」關係。勞動部在確認兩家外送平台對外送員具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認定兩者為「僱傭關係」外,更要求加保勞保、且限期必須給予罹災者職災補償,並對公司未提供勞工名卡、出勤紀錄予以開罰。儘管工運團體以及當時時代力量的立委抨擊政府慢半拍、被動,但勞動部畢竟是亡羊補牢,外送員被認定為「雇傭關係」後,才有《勞基法》的保障和勞保權益。因為如果是僱傭關係,資方就不能片面減薪,否則即是違反當初的勞動契約,勞工可以上法院主張賠償;反之,承攬制度則較為模糊,資方可以主張「是每一天跟你訂承攬契約,今天、明天當然可以不一樣」。在目前的狀況,如果一名外送員要打訴訟,就涉及外送員必須準備足夠資料證明自己屬於僱傭關係,在法律上才較為有利。所以,勞動部將外送員認定為雇傭關係的話,法律上是比較能保障外送員的。

  但隨後問題又來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時就有人擔心外送平台被迫認定雇傭制後,會把成本轉嫁給外送員,縮減其福利和薪資條件。果不其然在今年(2020年)1月初,foodpanda發出調整報酬結構公告:宣布從1月16日開始實施新制,每位外送員每小時增加30%的單量,而每單收入計算方式也改變,舊制原本一單有70元收入,但新制砍為60元,接單還要滿200件,才能拿到500元獎金。造成1月16日全台包括台北、新北、台中、高雄等地都有數十名以上的foodpanda外送員站出來,拒絕接單「罷送」表達抗議,要求foodpanda回復原薪資並改善錢包制度(p.s.錢包制度是公司規定外送員訂單收入超過5千元就會立即停班,要求外送員先存款)。

  許多外送員表示,難以接受公司這樣的片面減薪。假設一個月跑一千單,原本可領8萬,但現在只能領6萬,接單率還要百分之九十才有額外獎金。他們大呼:「我們沒有勞健保,都是用生命在換錢耶!」換個面向來說,接一張單剩60元,假設一小時跑兩個單,也只有120元。還不到最低基本薪資,扣掉油錢和生活費根本沒剩多少。此外,以前foodpanda有幫外送員保車險,去年(2019年)12月底也取消了;以前保溫箱可以用租借的,但現在foodpanda強制外送員要先花2千元買保溫箱。目前外送員的狀況,似乎比勞動部認定「雇傭關係」後,來得更淒慘。筆者將2020年後發生的外送員抗議事件茲整理如下,讓讀者更能清楚地了解事情始末:

  1月16日這次罷工行動在北北基大約有1,500人響應,目前已經在申請成立職業工會中,會再派出代表跟公司協商討論。抗爭者也批評現有的「網路平台外送員職業工會」未協助幫他們爭取權利,表示成立新工會後也希望能幫Uber Eats和戶戶送等其他外送平台的外送員發聲。(截稿前,工會還在籌備中)

  到了2月,由於foodpanda公司仍然沒有針對要求做出善意回應,2月3日下午又引發了數十名外送員展開「包圍總部」的行動。抗爭者以機車繞行位於敦化南路的公司總部數圈,批評公司未經勞資雙方協議即片面更改薪資規定,並希望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此次參與行動的外送員皆是全職的foodpanda外送員,他們表示未來不排除升級抗爭,也呼籲所有外送員準備全台大罷工,並訴求政府應重視外送員的勞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外送員表示,似乎「僱傭有保障卻低薪,承攬才有高薪、高自由」?但抗爭者代表表示,薪水高低是獎金制度如何設計的問題。這除了涉及業者「真僱傭、假承攬」的問題外,外送員當初也都必須用高工時和高勞動強度才能換取相對的報酬,這無疑凸顯了台灣嚴重的低薪問題,社會大眾不該單純地把問題看作大家都很愛加班。(因為放寬加班才能賺取更多薪水)

  到了2月12日,由於foodpanda仍然未出面回應外送員需求。抗爭者再度發起抗議行動,約150人聚集在台北敦化南路的公司總部,集體騎車遊行到營運部門,要求公司出面回應外送員訴求。抗議的外送員們揚言若公司沒有在2月17日的勞資爭議調解前當面和工會溝通,他們也可能不出席協調會持續抗爭,呼籲公司拿出誠意,不要片面更改規定。

  筆者按:其實foodpanda公司一直在利用外送員模糊的勞動狀態,玩弄兩面手法。在片面減薪時,就宣稱和外送員是承攬關係,但是外送員不接單也會被公司停權,又是很像雇傭關係下才會發生的狀況。外送員目前是一種介於雇傭和承攬間的新形態,公司必須與外送員進行協商,建立互動新模式和新型態的法律關係,才能保障外送員權益,創造勞資雙贏。

  

他山之石(以日本為例)

  UberEats日本目前粗估約有1萬5,000名送貨員,UberEats外送員看似「想接案就接案」工作彈性高,但日本UberEats外送員和 UberEats的關係並非勞資關係,而是屬於「個人事業主」,如果 UberEats外送員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工傷),並不適用勞工職災保險。

  為了保障自身的權益, UberEats外送員著手醞釀籌組工會(去年6月至10月),並點出幾項問題,包含:

1.送貨員的薪資不夠透明:在決定是否要接案之前,只知道要去哪間商家取貨,但不知道要送去哪裡,也就不能推測送貨距離有多遠,送貨距離換算成報酬大約會有多少。

2.Uber Eats送貨員要接案,一定要透過UberEats的專用APP。但UberEats說,只要送貨員在送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UberEats有權暫停UberEats送貨員帳號,這無疑是UberEats可以單方面剝奪送貨員的工作。

3.送貨員和UberEats的聯繫平台不夠完善,當送貨員遇上問題須尋求UberEats協助時,UberEats並沒有能隨時待命即時替送貨員處理狀況的專員。

到了去年10月,對於日本UberEats的外送員終於迎來兩大變革:

1.10月1日,UberEats宣布新增「傷害補償制度」,萬一UberEats的送貨員在送貨途中發生意外,UberEats將會提供送貨員慰問禮金:

  在這次 Uber Eats 推出「傷害補償制度」之前,如果送貨員在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Uber Eats 有和日本國內的保險公司簽約,Uber Eats 會賠償被送貨員撞傷的受害者,但如果是送貨員本身受傷的話,送貨員只能看自己買的保險能不能賠償。換言之,Uber Eats 原本的制度是 Uber Eats 會代替送貨員賠償受害另一方,但 Uber Eats 並不會賠償旗下送貨員,因為 Uber Eats 認定送貨員是「個人事業主」,是獨立的接案個體,而不是隸屬於 Uber Eats 旗下的員工。

  這次 Uber Eats 推出的「傷害補償制度」為,當送貨員在送貨期間(確定接下工作到餐點送交顧客手中期間,如果在送貨期間取消訂餐,則計算到取消訂餐的時間為止)受傷,Uber Eats 會提供送貨員慰問禮金:醫療費用最高25萬日圓,如果傷重致死最高1千萬日圓,另加葬儀費用最高100萬日圓。但是,如果是送貨員因自身有重大過失而造成自己的傷亡,Uber Eats 並不會提供上述慰問禮金。正確來說,Uber Eats 這次推出的「傷害補償制度」並不是能全額給付醫藥費的勞災保險,只是「慰問禮金」,而且在送貨員因傷休息期間,Uber Eats 並不會提供送貨員任何補償,如果 Uber Eats 送貨員的腳踏車或機車因此受損,Uber Eats 也不會賠償代步工具。

2.10月3日,UberEats的送貨員正式成立工會,Uber Eats的送貨員能透過工會和Uber Eats管理階層協商勞資糾紛,或要求UberEats提供更好的勞動條件。

遊行車隊(取自網路攝影:張智琦)
圖1
圖2
日本Uber Eats 外送員工會成立總會的活動海報
外送員舊制新制比一比
比一比2
罷工標語(取自網路攝影:唐佐欣)
抗議照片(取自網路攝影:張智琦)
  • 遊行車隊(取自網路攝影:張智琦)
  • 圖1
  • 圖2
  • 日本Uber Eats 外送員工會成立總會的活動海報
  • 外送員舊制新制比一比
  • 比一比2
  • 罷工標語(取自網路攝影:唐佐欣)
  • 抗議照片(取自網路攝影:張智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