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3月27日,勞動部1字第1090125831號

主旨: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疫情,請貴工會於辨理本(109)年度工會教育活動時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考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於109年3月25日發布建議停辦室內100人以上、室外500人以上集會活動,再考量工會教育活動多採集會方式辦理,且辦理活動及參與人員因有住宿或搭乘遊覽車之需求,前開活動辦理形式有多人集中於同一空間、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至發生群聚感染之可能,爰為降低前開人員之感染風險,請貴工會於本年之7月後,視疫情狀況再行辦理工會教育活動。

二、另査勞動部補助工會辦理工會教育實施要點第15點規定略以:「原核定辦理日期前有特殊情形致無法執行或須變更原核定計畫內容者…變更以2次為限。⋯」倘貴工會因旨揭疫情至有變更原核定許畫辦理日期者,可不受前開要點變更次數規定之限制,併予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