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IndustriALL亞太區域電力能源會議記實(上)
曾廷瑄
一、背景及摘要
全球產業總工會(IndustriALL Global Union)是由國際化學能源礦業總工會(ICEM)、國際金屬工會聯合會(IMF)和國際紡織服裝皮革工會聯合會(ITGLWF)合併而成的全球性工會,成立於2012年,總部位於瑞士日內瓦,為全球數一數二規模的產業國際聯合會,它代表140個國家、超過600個工會的5000萬名勞工,涵蓋石油與天然氣、礦業、電力、金屬、造船、汽車、航太、機械、資訊與電子、化學、橡膠、紙漿與造紙、建築材料、紡織服裝皮革等產業。
臺灣石油工會為臺灣唯一一個在全球產業總工會(IndustriALL)擁有一席執行委員的工會,除疫情期間,臺灣石油工會一直以來皆積極參與國際工會事務,近年來除在IndustriALL各大會議中發表臺灣相關勞動現況,更陸續與日本、韓國、新加坡、泰國四國簽訂定期交流協定,屢屢為臺灣展現國際能見度,並穩定與各國民間團體進行國民外交。
本次會議是議題性的亞太區域會議,由IndustriALL東南亞辦事處與東道國韓國電力產業工會聯合會(KFPIU)以及日本電力產業工會聯合會(Denryoku-Soren)合作舉辦,於韓國濟州島召開能源產業工會網路會議,會議旨在促進相關工會間經驗交流和產業現狀分享,藉以鞏固能源相關產業,並審查與發展包含婦女和青年參與在內的聯合策略行動,本次會議亦有台電工會吳有彬理事長率工會代表一同參與,台灣代表團多達10餘名代表的龐大陣容,除可替台灣在能源產業相關議題上發聲,也充分表現出台灣積極參與國際組織與國際事務的態度。
二、全球能源產業發展趨勢及公正轉型
由IndustriALL東南亞辦公室秘書Certeza Ramon及南亞辦公室秘書Bhattacharya Ashutosh就全球及區域能源產業近年來的發展和轉變為題帶來報告,並談到在轉型的過程中將對能源相關產業帶來衝擊,從中將衍生出諸如工作權喪失、就業市場失衡等相關問題,因此各國工會應堅守轉型過程中的公正性,透過相關單位及組織的合作或推動立法與行政單位制訂法律和措施,以確保勞工在產業轉型過度期能獲得有應有保障。
1.全球能源結構轉型及影響預估
根據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於2024年的總結報告指出,全球正朝向1.5°C 路徑目標邁進(1.5°C 路徑目標:將全球平均升溫限制在工業化前的1.5°C以內,並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全球最終能源消費結構將從目前的化石燃料主導大幅轉向以電力為主,且預計到 2050 年,再生能源不管在發電、產能或者以直接能源方式的消耗佔比都在能源消費組合中佔據絕大份額。
依照1.5°C 路徑目標預估至2050年終端能源消費結構轉變:
•化石燃料佔比將從2022年的63%大幅降至12%。
•直接電力使用將成為主流,佔比從23%提升至52%。
•再生能源在電力結構中的比例從29%提升至91%。
•氫能將成為關鍵能源載體,預計到2050年佔總消費的14%。
•再生能源在氫能生產結構中的比例將高達94%。
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的報告進一步指出,若要達成1.5°C路徑目標,目前各國的投資缺口仍然巨大,預估全球年均投資額需從2023年的2.6兆美元大幅提升至6.7兆美元(2024-2030年間),而到2030年,能源轉型的直接和間接累計投資需求將高達47兆美元,重點投資項目集中在可再生能源發電、節能措施和儲能設備開發以及能源使用與傳輸效率等項目。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進一步分析產業淨零政策所帶來勞動力轉型的社會衝擊,淨零轉型導致高碳排產業收縮,雖然這些產業僅佔全球就業人數的7%,但卻貢獻了80%的溫室氣體排放,將因此造成就業市場的「不對稱」衝擊,研究顯示高碳排產業的勞工面臨更大的失業成本,其在失業後5-6年的薪資損失平均高達36%,明顯高於其他產業的29%,因此需要相關保護政策來支持收入與輔導轉型,凸顯了「收入保障」在轉型中的必要性。
綜合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及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報告可得知,雖淨零轉型導致高碳排產業收縮,但再生能源產業之就業市場則明顯增長,統計2023年全球再生能源就業人數達到約1,620萬人,其中太陽光電(Solar photovoltaic)產業是最大就業部門(約710萬人),其次是液體生物燃料(Liquid biofuels)產業(約280萬人)和水力發電(Hydropower)產業(約232萬人)。
由國際再生能源總署(IRENA)及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報告圖表可得知,中國目前在再生能源相關職缺的供給以及全球供應鏈中擁有絕對優勢,中國在再生能源產業提供738.8萬個職位,約佔全球再生能源產業職缺總數的45%,且中國在再生能源全球供應鏈中各個階段均佔據絕對主導地位,這影響全球能源產業政策方向與相關企業競爭力,也讓供應鏈安全與穩定產生隱憂。
中國在電池儲能系統、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產業的每個製造階段(原材料、材料加工、零組件、組裝)皆佔據主導地位:
•電池儲能系統:中國在材料加工佔52%,零組件生產佔52%,電池成品組裝佔66%。
•風力發電:中國在原材料生產佔54%,材料加工佔41%,零組件生產佔56%。
•太陽能發電:中國在原材料生產佔53%,材料加工佔50%,太陽能板組裝佔70%,零組件(Wafers)生產佔比更是高達驚人的89%。
2.氣候正義與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
全球工會組織(特別是IndustriALL Global Union 及ITUC)針對氣候正義、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以及2025年在巴西貝倫(Belém)舉行的COP30氣候峰會所制定的核心訴求與行動計劃,工會組織提出了五大核心:
(一)COP30氣候峰會全球訴求:落實公正轉型
•落實公正轉型:將COP30氣候峰會舉行的2025年定位為公正轉型的「開始執行年」。
•建立貝倫行動機制(BAM):建立具體的執行機制以支持轉型過程。
•整合至國家氣候計劃:要求各國將公正轉型納入「國家氣候計劃」(NDCs)、「國家適應性計劃」(NAPs)及「長期溫室氣體低排放發展戰略」(LT-LEDS)。
•公平的氣候融資政策:確保資金以公平正義方式交付,以支持受轉型影響的地區、企業及個人。
•負責任的企業退場:漸進式終止高碳排企業補貼,以負責任方式規劃設施關閉,保障勞工生計。
(二)全球的氣候危機正加深社會的不平等和氣候正義的緊迫性
•不公正的轉型:現行轉型過程呈現碎片化且不公平,特別是在「全球南方」(Global South)。
•缺乏約束力:儘管國際組織(UNFCCC, ILO等)已有討論,但仍缺乏具約束力的承諾。
•國際工會立場:主張公正轉型必須建立在人權、勞工權利與社會正義的基礎上,並呼籲提供優質就業機會、工會和勞工的實質參與以及全民社會保障。
(三)IndustriALL的工會戰略行動四大行動計劃(Action Plans)
A.爭取公正平等與勞工權利
•國際團結:加強全球工會間的合作與聯繫。
•包容政策:確保婦女、LGBTI+、青年、高齡工人、移工、難民及身心障礙者的參與。
•職業安全與衛生:強化各區域與產業的安全衛生行動與政策。
•打擊不穩定就業:針對約聘工及非正規就業進行組織化與促進團結。
B.建立工會力量(Building Union Power)
•策略性組織:將組織勞工列為首要任務,提升附屬工會的組織能力。
•盡職調查:在貿易協議中納入勞工保障機制,推動盡職調查與調查過程透明化。
•女性領導力:消除制度障礙,增加女性在工會中的決策參與及領導地位,並確保女性在氣候談判與轉型決策中有發言權。
C.要求資方及政府承擔責任
•監督跨國公司(MNCs):針對跨國企業及其供應鏈發起監督行動,強化各工會間聯絡網絡。
•企業透明度與問責:要求企業揭露供應鏈實務,並透過談判強制企業回到談判桌以討論與監督。
•全球協議:推動具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框架協議,並涵蓋相關供應鏈勞工權益保障事項。
•政策與投資倡導:要求政府補貼與制定再培訓計畫,並且在貿易協定中加入勞工權利保障(符合ILO公約)。
D.透過公正轉型策略地圖(Union-Led Strategy Map)塑造未來
•產業政策:倡導尊重勞工權利、推動集體協商且具合理薪資的產業政策。
•循環經濟:推動保障權利的循環經濟轉型,並結合擴大生產者責任與稅收激勵。
•跨界結盟:連結農民、青年、環境團體與女性組織,建立廣泛的聯盟和社會平台。
•技能提升與再培訓:針對循環經濟技能、數位素養及先進製造技術發展大規模培訓計劃。
•轉型框架在地化:將轉型框架應用於特定地區或公司,並建立在地化框架,例如針對特定的煤礦區制定替代產業計劃(如利用地區礦產基金DMF)。
•內部策略的優化及提升:工會內部成立公正轉型委員會,識別培訓、福利與代表性方面的缺口。
•外部倡議的協判與落實:與政府及企業雇主進行對話,強調轉型不僅是金錢補償,更是涵蓋工作、服務與治理的「結構性變革」,透過集體談判推動具體步驟,如勞工再培訓目標、勞工重新安置保障及土地利用的社區所有權等保障方案寫入勞工法案及勞動合約。
(四)亞太地區工會具體策略
針對亞太地區,IndustriALL提出了八項具體執行方針:
(1)推動以勞工為中心的永續產業政策,並將公正轉型原則嵌入所有產業轉型過程中。
(2)提倡具合理薪資且有保障的工會職位,建立工會領導的公正轉型框架以維護勞工權益社會韌性。
(3)確保工會參與政府的政策制訂,參與其中的討論和對話,如ESG議題、就業保障等。
(4)爭取政策與投資支持,推動潔淨能源創新與技能再培訓補貼。
(5)敦促政府在貿易協議中保障勞工權利,如工資公平與機會平等。
(6)加強區域內各工會間交流與合作,促進跨國工會間知識共享,特別是針對高碳排產業的轉型制定
聯合行動計劃,並要求在能源轉型中落實公正轉型。
(7)在再生能源產業及其供應鏈中開展策略性組織行動,建立新興綠色產業領域中的工會網絡以增強
勞工集體力量,避免新興產業成為不團結的鬆散地帶。
(8)將性別議題納入公正轉型策略,確保女性在能源產業轉型規劃與談判中的聲音,並提供權利、薪
資與重新培訓的平等機會。
(五)轉型必須經過規劃
報告強調「沒有和平與穩定,就沒有公正轉型」,IndustriALL要求政府與企業不得在未提供具體安置方案與完整執行計畫的情況下直接關閉設施(如能源廠、煉油廠、礦場),IndustriALL 與各國工會也呼籲建立以勞工為中心的產業政策,工會主導的轉型策略地圖,強制性的社會對話 (Social Dialogue)及社會參與是將公正轉型嵌入國家產業戰略的核心關鍵,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規避管制的產業外移,並建立永續的價值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