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IndustriALL亞太區域電力能源會議記實(下)
曾廷瑄
(續上期)
三、各區域能源產業發展與勞動概況
1.東南亞能源現況與挑戰
國際能源署(IEA)的報告反映出該地區在經濟快速增長的背景下,面臨能源需求激增與轉型壓力與日俱增的現狀,東南亞目前處於「高度依賴化石燃料(尤其是煤炭)」與「積極部署再生能源」的過渡期,未來關鍵在於如何平衡民生及工業增長的能源需求與各國宣佈的氣候目標。
自2000年以來,東南亞的能源需求增加了兩倍以上,這主要歸因於強勁的經濟增長和人口增加,過去20年大部份的能源需求增長是由化石燃料滿足,可見化石燃料在東南亞地區能源消耗中仍占主導地位,且其中煤炭在能源結構中佔比從2000年的9%大幅提升至目前的28%,印尼是該區域最大的煤炭生產(產量佔該區域近90%)與消費國,越南緊隨其後為該區第二大煤炭生產與消費國。
從電力市場結構圖表可以看出儘管過去五年綠能裝機量大增,但煤炭仍然是該地區最穩定的基載能源,佔電力結構的45%,電力需求在過去20年內激增三倍(約從400TWh增加到1300TWh),此部分的增量主要皆由燃煤電廠供應。
雖然煤炭仍是主力,但觀察年度新增裝機容量(Capacity Additions),2020年是一個明顯的轉折點,太陽能(Solar PV)與風能(Wind)的新增容量顯著增加且在近年多次超越燃煤發電的新增容量,這顯示東南亞正在經歷「電力增量綠色化」,但要淘汰現有「煤炭存量」仍有巨大阻力,這也是該地區實現淨零排放的最大挑戰。
國際能源署(IEA)對比了「既定政策場景(STEPS)」與「宣示承諾場景(APS)」,分別比較兩種情境下對未來情境的預測(2050年):
•既定政策場景(STEPS):能源需求到2050年將增加三分之二,化石燃料佔比僅從目前的78%降至65%,碳排放量會維持在高點。
•宣示承諾場景(APS):若各國實現氣候目標,透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與大規模電氣化,化石燃料佔比將在2050年大幅降至30%,碳排放強度每年需下降超過2%,且政策制定者需提供收入支持與職業轉換協助,以確保公正轉型。
從下圖可以看出既定政策場景(STEPS)與宣示承諾場景(APS)的巨大差異,儘管東南亞各國大力推動電動車政策,但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交通的轉型仍處於極早期階段,燃油汽機車在該地區的滲透率依然極高,這將是宣示承諾場景(APS)中最難達標的部分。而能源使用效率更是關鍵,在宣示承諾場景(APS)下的2050年能源總需求明顯低於既定政策場景(STEPS),這意味著要達到氣候目標,東南亞各國不僅要「開發潔淨能源」,更要進行大規模的「能源效率提升(Energy Efficiency)」。
目前東南亞各國的政策力道(STEPS)遠不足以支撐其所宣稱的氣候承諾(APS),兩者間的35%能源缺口,需要極其激進的補貼政策、技術轉移與國際融資才能補足。
2.南亞能源產業發展與挑戰
南亞擁有全球約25%人口,能源需求的增長速度為全球之最,預計到2050年能源需求將翻倍成長,且多數南亞國家高度依賴進口的化石燃料(如石油、天然氣),這增加了其對國際價格波動的脆弱性,然而也因為如此,各國皆有巨大的綠能轉型潛力只是目前發展進度不一。
南亞主要國家能源概況對比:
•印度:化石燃料依賴度約89%且以煤炭為主,是全球第三大發電國,截至 2025年6月總發電容量約485GW,雖然煤炭佔比45.65%最高,但再生能源發展迅速,其中太陽能(23.98%)與風能(10.66%)正快速擴張,其發電規模與速度為此區域的領頭羊,計畫在2030年達到777GW(太陽能佔38%),最終目標在2047年達到2,100GW(太陽能佔57%)。
•巴基斯坦:化石燃料依賴度約83%,2025年初期大量進口太陽能板使太陽能發電大幅激增,佔該國公用電力約25%,截至2025年3月總發電容量約46.6GW,化石燃料仍佔55%。
•孟加拉:發電總容量26,000–28,000MW且對化石能源依賴度極端,其發電約98%依賴化石燃料,主要使用天然氣且高度依賴進口,地緣政治緊張導致國際天然氣與煤炭價格上漲,使發電成本上升,對公共財政造成壓力,再生能源因土地限制、電網瓶頸及融資困難,發展速度慢於預期,估計使用佔比不足5%。
報告者揭示了南亞各國在推動綠能時勞工所面臨的困境,道出此區綠色就業的「灰色真相」
(1)工作高度非正規化與不穩定性
•工作性質:綠能職缺多為專案制或短期合約,勞工缺乏長期穩定保障。
•外包泛濫:普遍採取外包制度導致穩定就業成為例外,契約工成為常態,勞工被剝奪法定福利。
(2)職業安全與衛生風險
•勞動條件惡劣:常見長達12小時的工作制且無加班費、工資發放延遲、缺乏基本的職業安全衛生設備及知識,且無基本社會保障覆蓋。
•惡劣勞動環境:勞工面臨電擊、熱壓力、高空墜落等風險,甚至在偏遠場域有蟲蛇叮咬威脅,職業健康與安全風險高。
•執法不力:多國職業安全與衛生標準在實踐中並未得到有效執行與重視。
(3)技能缺口與認證系統不足
•無正式培訓體系:勞工培訓多依賴非政府組織或非正式師徒制度,無合法合規的技職培訓單位。
•無國家認證系統:缺乏國家級的系統性技能認證架構。
(4)性別失衡
3.韓國能源產業結構轉型及勞工挑戰
韓國目前正面臨巨大的國際壓力,儘管面臨如美國在2025年再次退出「巴黎協定」等政治變數,全球減碳趨勢仍是主流,因此韓國必須在維持產業競爭力同時將高碳排的電力結構徹底轉型。
韓國的困境:高耗能與高排放,韓國被國際視為氣候轉型的「後段班」成員人均消耗居高不下:韓國人均用電量與煤炭消耗量持續增長,與美歐等國逐年下降的趨勢相反。
截至2023年韓國境內共有58座燃煤發電機組正在運作,主要集中在忠清南道、江原道及慶尚南道沿海地區,許多老舊的燃煤電廠(如三陟、泰安、唐津等)已排定於2025至2036年間陸續停機,並規劃轉向LNG(液化天然氣)發電,而韓國政府也設定了明確的分階段減碳目標:
| 目標年份 | 關鍵指標與行動計劃 |
| 2030 | 煤炭發電比重由41.9%降至21.8%,再生能源發電比重提升至30.2% |
| 2035 | 碳排放量較2018年基準削減53%至61% |
| 2040 | 加入脫碳聯盟(PPCA),承諾在2040年前關閉40座燃煤發電機組 |
|
2050 (淨零) |
分為方案A(完全棄絕化石燃料,再生能源發電佔70.8%)與方案B(保留部分天然氣發電機組,並搭配碳捕捉技術) |
根據韓國的減碳目標預測未來電力供給將發生結構性變化:
•天然氣(粉):由2023年的26.8%減至2038年的10.6%。
•再生能源(灰藍):預計在2038年佔比將達29.2%。
•核能(藍):持續作為基載電源,維持在35.2%左右。
•煤炭(紅):由2023年的31.4%劇減至2038年的10.1%。
•新技術(灰):2038年將導入6.2%的無碳氫能與氨氣發電。
韓國正試圖從「煤炭大戶」轉型為「脫炭示範國」,短期靠天然氣與核能過渡,長期則依賴大規模開發再生能源與無碳新技術(氫能發電、氨氣發電)來達成2050碳中和目標,但具體行動的缺乏與落實仍被視為艱難的課題,在減少煤炭的同時,如何確保天然氣轉型順利以及再生能源的供電穩定,是政策落實的關鍵。
目前韓國的能源轉型過程正導致電力供應主權的流失,從發電端的私有化,到國家電網因公營事業財務危機而面臨的開放壓力,發電結構面臨全面私有化的「公共性危機」,傳統公營發電廠(如煤炭)正加速退役,而新興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中,高達88.9%為民間所有,民間發電公司的市場份額從2003年起增長了30倍,截至2024年已佔總發電量的32.3%,「公退民進」現象明顯。
此波國家電網的開放壓力危機已從「發電端」蔓延至「電網端」,韓電(KEPCO)由於長期虧損,累積負債從2019年的128.8兆韓元暴增至2023年的204.1兆韓元,政府與產業通商資源部(MOTIE)正以韓電喪失投資能力為藉口,推動「電網擴張特別法」,試圖允許民間企業參與電網的建設與開發,國會也已提出相關特別法草案,旨在放寬限制,讓民間企業在獲得核准後可執行原本由韓電負責的電網建設業務,且作為另一轉型核心的離岸風電項目有61%的開發許可已被外資掌握,雖然國內廠商仍有近四成佔比,但多數都是民間廠商,公營電力集團僅佔2%。
近年受AI產業及半導體產業高速發展,預計到2038年韓國最大電力負荷將比現在增加32%,為應對能源轉型與電力需求激增,國家電網建設成本預計將高達56.5兆韓元,電力輸送線路與變電所的建設需求分別需增長1.6倍與1.4倍,工會警告若公共部門無法主導,將導致技術外流與電力主權喪失,且電力基礎設施將淪為私人逐利工具,能源轉型的成功與否,不在於建設的速度,而在於其公共性是否能被維持,針對上述危機,工會與公民團體採取許多措施以守住最後的公共防線。
•捍衛電網公共領域:強烈反對允許民間參與電網建設的特別法,並舉辦國會論壇探討「國家電網營化問題」。
•推動修法:工會提出刪除民間參與的修正建議,要求確保電網作為國家戰略資產的公共屬性。
•倡導「公共主導」轉型:發表聲明反對離岸風電項目的外資壟斷,要求應由公共部門參與主導。
最終成功促使國家政策微調,推動在2025年建立「公共主導型」招標機制,以加強公營事業在再生能源市場的角色。
雖然再生能源在「建設與安裝」階段需要大量人力(如太陽能需13人/MW),但在長期的「電廠運營與維護(O&M)」階段,人力需求極低(僅約0.14-0.7人/MW),且離岸風電與太陽能的維護組織結構與傳統大型電廠迥異,多由設備商(OEM)主導維修甚至營運,傳統電廠勞工難以直接無縫對接,由此可見再生能源如風能、太陽能等吸收過剩勞動力的帶動效果並不樂觀。
因此轉型過程中產生強烈的社會矛盾,勞工代表因被排除在「碳中和委員會」之外而發起行政訴訟,抗議轉型過程不透明且缺乏勞工參與,勞工團體也展開社會抗爭,要求「公正轉型」不能只是紙上談兵的精美辭藻,應實質納入勞工心聲,不能讓特定勞工群體承擔轉型的全部成本,應透過法律、政策與社會對話三個面向來解決燃煤電廠關閉後的社會與勞工問題。
4.日本電力產業挑戰與機遇
日本的電力政策受限於天然資源匱乏的現實,常年以來能源自給率極低,2022年日本的能源自給率僅為12.6%,在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8個成員國中排名第37位,遠低於挪威(855.1%)或美國(106.7%)處於極端劣勢。
為此日本能源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為S+3E政策,並明確指出安全性(Safety)是所有行動的前提
•Energy Security (能源安全):目標在2040年將能源自給率提升至 30~40%,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與供應穩定。
•Economic Efficiency (經濟效率):確保電力價格具備國際競爭力。
•Environment (環境友善):設定2035年碳排減少60%,2040年減少73%(相較於2013年排放標準)的積極目標。
過去預測電力需求將隨日本人口減少而萎縮,但數位轉型(DX)與綠色轉型(GX)徹底逆轉了趨勢,電力需求爆發,使日本從「節能」轉向「擴產」的迫切電力需求挑戰,受惠於AI數據中心與半導體工廠的大規模建設與擴建,預計到2034年,這兩類設施的新增電力需求將從2025年的56萬kWh激增至715萬kWh,增長超過10倍。而全國總電力需求預計在2034年達到8,524億kWh,較 2024年增長約5.8%。
日本政府在2025年2月發布第七次能源基本計畫,這份最新的計畫標誌著日本能源政策的重大策略轉變與對核能態度的結構性改變,從第六次計畫的「盡可能降低核能依存度」轉向第七次的「積極開發與設置次世代創新核反應爐」,從「去核」到「建核」,更明確設定至2040年核能發電應佔總電源供應的20%左右,除了加速重啟既有核電設施(目前僅14基運轉)外,還需透過延長運轉與新建來填補約358萬至549萬kW的電力缺口,同時強調必須最大化利用再生能源,例如發展浮動式離岸風電與次世代地熱技術,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
※日本陸域風電成本與世界平均成本比較
雖然政策轉向積極,但日本核能營運面臨「設備」與「人才」危機,實際執行面仍面臨困難,截至2025年12月,僅14座核能反應爐已成功重啟運轉,另有24座已確定廢爐,其餘多數仍處於重啟審查中或未申請狀態,若要達成2040年核電20%的能源佔比,既有核電廠即使延長運轉至60 年,仍存在約358萬至549萬kW的電力缺口,必須依賴次世代核反應爐爐的建設補足。
自2011年東日本大地震後,核電廠長期停機,營運停擺,導致約59%的相關企業面臨銷售減少,50-59%的電廠難以維持技術傳承,整體核能從業人數持續減少流失,41歲以上的工程師多數具備電廠建設經驗,但40歲以下的年輕核能工程師幾乎完全沒有「建設核能電廠」的實務經驗,這將造成技術傳承的人才斷層危機。
日本能源轉型帶來的經濟成本已反映在電費當中,再生能源附加費從2012年的0.22日圓/kWh 飆升至2025年的3.98日圓/kWh,增幅達18.1倍。
5.臺灣電力產業挑戰與能源轉型
臺灣電力工會(TPLU)成立於1958年,目前會員人數29,894人,涵蓋約99%的台電員工,這種幾乎「全體覆蓋」的特質具有強大的代表性,是工會在談判桌上最強大的籌碼,也是工會在將近30年的電業法修正鬥爭史中能堅持到最後勝出的關鍵,轉型劃分為四個具備戰略意義的階段:
A.第一階段(1995-2015年):覺醒與學習
•為臺灣電力工會初步應對電業自由化的衝擊,政府有意將電業自由開放且分割台灣電力公司。
•工會透過舉辦國際研討會(如電力自由化國際經驗分享座談會),將國外電力改革失敗或成功的案例引入台灣,建立論述基礎。
B.第二階段(2016年):關鍵抗爭與實力展示
這是台電工會歷史上抗爭能量最劇烈的時期,其核心策略是「以體力換取社會關注,以實力換取談判籌碼」,工會全盤否認改革、拒絕修法且與政府處於敵對狀態。
•2016年7月27日工會成員與員工至能源局拉布條抗爭,直接衝擊決策核心。
•2016年9月15-19日「南北徒步串聯」:工會號招近3,000名員工從南部的核三廠出發,一路步行北上至行政院,這不僅是體力的展現,更是對政府施加強大的輿論壓力。
•達成階段成果(四大共識):
(1)電業法修正不涉及民營化。
(2)電業結構轉型應分階段進行。
(3)台灣電力公司轉型為控股公司(而非直接拆分消滅台電)。
(4)絕對保障員工權益不受損。
C.第三階段(2017-2024年):政治遊說與「時間管理術」
此階段展示了工會高層的政治智慧,核心戰術為「以時間換取談判空間」。
•法條攻防:2017年《電業法》雖規定須拆分台電,但工會透過法理辯論,兩度成功推遲生效日期,原定於2023年1月1日執行,延後2年至2025年1月1日,隨後又再延後1年至2026年1月1日執行。
•跨黨派溝通:工會領導層積極穿梭於立法院,成功影響超過2/3席次的立法委員,並與三大黨團建立常態化溝通渠道,這種「溫和但堅定」的遊說取代了早期的激烈抗爭。
D.第四階段(2025年):全面勝利
•最終結果:2025 年5月9日,立法院通過且成功三讀《電業法》修正案。
•重大成就:工會承認電業改革必然,但要求以控股公司形式轉型,台灣電力公司的完整性因此獲得保存,原先法律要求的「強制拆分」威脅解除。
台灣電力工會成功在「電力自由化」浪潮中守住了台電公司的完整性,避免台電被裂解為多個小公司的命運,這在亞洲電力改革史上是一個罕見的、由工會主導並成功修正國家法案的案例,工會目前雖在立法院遊說成功,但在大眾輿論(如社群媒體)上的聲量相對傳統,應將「台電完整性與電價穩定」的邏輯轉換為一般民眾易懂的圖文,鞏固社會心理防線。
面對全球的減碳浪潮,台灣電力市場的永續發展、能源轉型及其對勞工影響等議題也越發重要,在能源結構轉型與永續發展方面,台灣電力公司(TPC)正積極推動532目標與去核煤化,轉型核心方針為「展綠、增氣、減煤、非核」。能源組合的變化趨勢:
•再生能源由2020年的5%佔比拉高至2035年的36%。
•燃氣(Gas)由2020年的36%佔比拉高至至2035年的54%。
•燃煤(Coal)由2020年的45%佔比降低至2035年的9%。
•核能已於2025年達成歸零,完成非核家園階段目標。
台中火力發電廠作為全球第四大燃煤電廠(發電容量5,500 MW),已預計在2034年底前完成全燃煤機組除役並改為天然氣機組,更增設彰濱雙綠能電廠(結合太陽能與陸域風電),裝置容量達186.2MW,以實現2035年減煤的承諾。
工會多次強調「沒有勞工就沒有能源轉型」,將勞工視為能源轉型的核心,因此公正轉型的議題也隨著轉型愈加重要,工會目前透過以下作為來實現公正轉型:
•設備升級:承諾持續更新第一線作業設備,確保同仁在安全環境下作業。
•燃煤電廠轉型:台中火力發電廠已展開員工再培訓與人才開發,確保員工能銜接新能源技術。
•社會對話機制:建立多層級的勞資會議(Labor-Management Meeting)
a.部處級:每2-3個月一次。
b.事業部級:每半年一次。
c.公司級:每月一次。
四、結論與展望
全球在2050年淨零碳排的大趨勢下,各國政府都面臨巨大的能源轉型壓力,尤其亞太地區仍有許多開發中國家,隨著這些開發中國家的人口快速增長及產業擴張,其國內生產毛額及能源需求將會快速增長,可預期在這波由便宜的高碳排能源轉向使用昂貴再生能源的趨勢中,轉型的影響尤其巨大,即使在人口較為穩定的已開發國家,由於AI數據中心與半導體等高科技產業發展,能源需求也預期會快速增加,對穩定供電產生極大挑戰,政府因此制定各種因應的能源轉型計畫,但這將大幅度影響能源產業勞工的權益,也是目前亞太各國工會面臨的重大挑戰,如何敦促政府在能源轉型過程中將「勞工權益擺第一,正義轉型當核心」將是各工會組織的首要課題,讓國家的能源轉型「過程」與「結果」都具備公平性與公正性。
IndustriALL亞太區域電力能源會議展現了所屬工會前所未有的團結力,從各國能源轉型面臨的困境與挑戰案例分析,再到公正轉型各國工會提出相關的因應作為,各工會正在跨國界合作,共同應對能源轉型壓力、產業挑戰與永續轉型衍生出的一連串勞工權益困境,而兩年後的亞太區域電力能源會議也決議擴大舉辦,將納入電力產業以外的能源相關領域,如石油煉製及石化產業、金屬精煉及加工業與礦業等能源相關或能源密集產業,藉由相關產業的加入,將能更加全面討論能源轉型從最上游生產端到最下游使用端的影響與因應作為,而會議也將提升為亞太區域能源會議。
所有的會議在大家積極踴躍地討論下結束,而本會代表團除了在會議中實現國際參與,並且得到許多國際能源轉型新知外,也在會議期間與各國工會代表交流,向先進國家學習不足之處,與開發中國家分享臺灣能源制度的現況與未來作為供其參考學習,在交流過程中敲響台灣的國際知名度並達成國民外交的任務,期許每位與會代表都能帶著滿滿收穫回國,持續努力創造勞資雙贏的產業環境。
























